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黑政辦發〔2016〕80號)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
(黑政辦發〔2016〕80號)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精神,推進全省海綿城市建設,修復城鎮水生態、涵養水資源,增強城鎮防澇能力,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和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引領,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海綿城市滲、滯、蓄、凈、用、排的功能要求,科學規劃,統籌實施城市水系統、園林綠地系統、道路交通系統、建筑小區系統“四大系統”建設,以試點區域建設為示范,帶動和推廣應用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切實增強城市防洪排澇減災等綜合能力,構建山、水、城相融合的城市水生態系統,促進生態文明城市建設。
(二)基本原則。
堅持規劃引領,因地制宜。發揮規劃的引領和約束作用,加強規劃管控,將海綿城市建設理念納入城鎮規劃,綜合考慮自然地理條件、水資源狀況、排水設施功能、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科學劃定“藍線”和“綠線”,因地制宜確定海綿城市建設目標和具體指標。
堅持生態優先,自然調蓄。充分發揮山水林田湖等原始地形地貌對降雨的積存作用,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墊面對雨水的滲透作用,濕地、水體等對水質的自然凈化作用,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提升城市水循環系統的自然調蓄和自然涵養能力。
堅持試點示范,有序推進。選擇具有一定基礎的城市開展試點,按照新城區和老城區不同情況分類,穩步推進具有示范作用的海綿城區、海綿型公園綠地、海綿型住宅區、海綿型道路廣場等示范項目規劃建設,為全省海綿城市建設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堅持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發揮市場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調控引導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特許經營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廣泛參與海綿城市建設。
(三)總體目標。以提升城鎮防洪排澇能力、節約水資源、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為總體目標,最大限度地減少城鎮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城鎮在“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方面取得成效。市級以上城市和縣級城市分別在2016年和2017年底前編制完成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和實施方案以及三年項目滾動規劃及年度建設計劃,分階段有序組織實施。到2020年,各市縣城鎮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鎮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目標要求。
二、堅持科學實施
(四)技術要領。一是處理好景觀和功能的關系。要將自然生態功能融入到景觀中,做到功能和景觀兼具。避免過于注重景觀而忽略了園林對水的自然吸納、凈化功能,加大對市政排水系統的壓力。二是處理好生態和安全的關系。對大概率的小降雨,要從涵養生態的角度留住雨水;對小概率的大降雨,要以安全為重,確保妥善及時排水防澇。三是處理好“綠色”與“灰色”的關系。要倚仗自然力量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實現“綠色”基礎設施與“灰色”基礎設施的相互融合,實現互補,不能顧此失彼。
(五)技術路線。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是海綿城市建設的技術路線。源頭減排是在城市各類建筑、道路、廣場等易形成硬質下墊面處,雨水產流與匯流形成的地區著手,盡可能將徑流減排問題在源頭解決,分解市政管網等排水設施的壓力,在建筑和小區等開發建設過程中,結合區域雨水排放管控制度,落實雨水徑流控制的要求;過程控制是利用綠色建筑、低影響開發和綠色基礎設施的技術手段,通過對雨水徑流的過程控制和調節,延緩或者降低徑流峰值,避免雨水與徑流的“齊步走”;系統治理是從生態系統的完整性來整體布局謀劃,充分利用好地形地貌、自然植被、綠地、濕地等天然“海綿體”的功能,充分發揮自然的力量建設海綿城市。為實現以上技術路線,住建、水利等相關部門要形成合力,統籌規劃、有序建設、精細管理,實現“規劃一張圖、建設一盤棋、管理一張網”,切實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六)技術措施。海綿城市建設的方法要從傳統“快排”模式,轉化為“滲、滯、蓄、凈、用、排”六個方面主要工程技術措施。“滲”:減少硬質鋪裝、充分利用自然下墊面滲透作用,減少徑流,涵養水源,積存水資源;“滯”:通過雨水滯留,以空間換時間,降低排水強度,延緩峰現時間,提高雨水滯滲的作用,降低災害風險;“蓄”:降低峰值流量,調節時空分布,為雨水利用創造條件;“凈”:減少面源污染,降解化學需氧量(COD)、懸浮物(SS)、總氮(TN)、總磷(TP)等主要污染物,改善城市水環境;“用”:充分利用雨水資源和再生水,提高用水效率,緩解水資源短缺;“排”:構建灰綠結合的蓄排體系,避免內澇等災害,確保城市運行安全。
三、加強規劃引領
(七)盡快編制規劃。各市、縣要按照《指導意見》、住房城鄉建設部《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和《黑龍江省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編制技術指引》要求,加大科學論證力度,科學合理確定海綿城市建設的具體指標、實施策略和重點實施區域,抓緊編制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專項規劃應委托有資質和經驗的單位編制完成,并由同級政府批準實施。編制城鄉總體規劃、詳細規劃以及道路、綠地、水系、排水防澇等相關專項規劃,要把海綿城市建設有關要求和內容納入其中,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作為剛性控制指標,使海綿城市規劃與相關專項規劃相互協調與銜接。劃定城市“藍線”和“綠線”時,要充分考慮自然生態空間格局,將城市規劃區中的河流、湖泊、溝渠、濕地和綠地、林地等水生態敏感區納入禁建區和限建區范圍。要建立區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明確區域排放總量,不得違規超排,切實將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剛性指標落實到具體地塊。
(八)嚴格按規劃實施。堅持先規劃、后建設,嚴格實施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相關規劃統一實施管理。城市規劃許可和建設項目審查審批必須考慮新建改建工程雨水收集利用、可滲透面積、“藍線”劃定與保護等要求。施工審圖機構在進行設計文件審查時,應將工程設計是否落實海綿城市設計理念作為重要的審查內容。在建設工程立項、選址、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監理和竣工驗收等環節,將海綿城市相關工程措施作為審查內容,將低影響開發雨水設施納入施工監理范圍。健全雨水設施質量檢驗檢測等制度;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前,應當復核雨水年徑流量控制率指標;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應當寫明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工程措施的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備案。
四、新舊城區分類實施
(九)加快海綿型城市新區建設。各類城鎮新區、園區和開發區建設和新建項目均應按照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系統實施。要制定海綿城市規劃建設指標體系,將海綿城市建設理念、目標要求、技術方法系統納入新區建設的具體規劃和工程實踐中,全面推廣海綿型建筑與小區、道路與廣場、公園綠地、水系保護與修復、地下管網和調蓄設施等工程建設,確保雨水徑流特征在新區開發建設前后大體一致,基本達到海綿城市建設標準和要求。
(十)有序實施海綿型舊城改造。既有舊城區要結合城市基礎設施改建、棚戶區改造、老舊小區綠化更新改造等有序推進,以解決城市內澇、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體治理為重點突破口,因地制宜采取微地形處理、透水鋪裝、雨水調蓄與收集利用等措施,推進區域整體治理,提高雨水積存和蓄滯能力,逐步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效應有緩解”的目標。要對經濟承受能力、資金利用效率、輕重緩急、社會影響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科學確定建設內容、合理安排建設時序和資金,避免大拆大建。
五、統籌推進重點項目建設
(十一)加強城市水系統的生態保護與修復。強化城鎮空間開發利用管控,科學確定城市開發邊界、開發強度和生態保護空間,嚴格城鎮“藍線”,嚴格城市溝渠、河湖、濕地、泄洪洼地等自然水域岸線的用途管制,恢復或保持溝渠、河湖、濕地等水體自然形態,禁止侵占河湖水域岸線,維持城鎮水循環所必要的生態空間,保持其滯留、集蓄、凈化水的功能。注重恢復和保持城鎮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通過清淤疏浚、連通工程、水系調度等措施,合理有序開展城鎮河湖水系連通,增強水體流動性,提高雨洪徑流的調蓄容量,構建城市良性水循環系統。加強城鎮水生態治理與修復,禁止填河造地、截彎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壞水生態環境的建設行為,重塑健康自然的彎曲河岸線,恢復自然淺漫灘地,實施生態修復,強化河湖水體和岸坡生態化處理,營造多樣性生物生存環境。加強河道整治,通過雨污分流、控源截污、河道疏浚和補水活水等措施改善河道水質,增強調蓄和行泄能力。
(十二)增強園林綠地調蓄與凈化功能。結合城鎮綠地系統功能布局,在滿足城鎮生態景觀建設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建造調蓄水體或蓄滲等設施,更好地發揮城市綠地系統調蓄、凈化雨水等功能。城鎮公園綠地在消納自身雨水徑流的同時,統籌開展公園綠地豎向排水設計和雨水管網設計,采取平面布局、地形控制、土壤改良等多種方式,推行采用下凹式綠地、雨水花園等做法,盡可能為周邊區域提供雨水滯留、緩釋空間。新建道路兩側綠化帶或分車隔離綠化帶要因地制宜地運用下凹式綠地、植草溝等形式,增加道路綠地對雨水吸納力。樹池土壤表層應盡量減少混凝土材料覆蓋。要充分利用苗圃基地開展試驗研究,選育適合本地生長、生態和景觀效益良好的植物。
(十三)推進海綿型市政道路建設。轉變市政道路建設理念,由硬質覆蓋、快速匯水、排水轉變為透水鋪裝、分散就地吸水,提高城市道路、廣場對雨水的滲、滯、蓄能力。新建城鎮道路的人行道應采取透水鋪裝,非機動車道、停車場可采用透水瀝青路面或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增加透水性。新建城市廣場應因地制宜采用下沉式結構或配套建設雨水調蓄設施,最大程度減緩雨水徑流。城鎮老舊道路和廣場按照低影響開發控制目標要求,有計劃地實施海綿化改造。
(十四)提高城市排水系統能力。在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過程中,要統籌“綠色”和“灰色”建設理念,推進城鎮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加快易淹易澇片區改造,實施雨污分流,完善城鎮排水管網、排澇泵站和排澇河道等基礎設施,加強排水管網養護和城鎮內澇災害風險排查,開展城鎮內澇災害風險預警,全面提升城市整體排水防澇能力。加強城鎮排水系統與城鎮外圍防洪排澇體系的銜接;結合流域、區域治理,積極推進江河水系連通和岸線生態整治,加強堤防、涵閘、泵站、蓄滯場所的管護和能力提升。嚴格控制初期雨水污染,加快建設和改造水體沿岸截流干管,控制滲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根據雨水利用、排水防澇等要求,科學布局建設雨水調蓄設施。
(十五)推進海綿型建筑與住宅小區建設。倡導新建住宅小區按照低影響開發要求規劃建設雨水系統。保障性住房和四個煤城棚戶區改造項目要率先落實海綿型住宅小區建設要求。在建和既有建筑與小區應遵循因地制宜、施工簡便原則進行改造,達到海綿城市相關要求。在城鎮低洼易淹易澇區和老舊小區改造過程中,要同步考慮海綿城市建設技術與排水設施能力建設。結合小區綠地以及景觀水體建設,配套建設雨水收集、調蓄、利用設施。減少建筑與小區的硬質鋪裝面積,鼓勵建筑與小區的非機動車道路、廣場、停車場等采用透水鋪裝。機關、學校、醫院等建筑要率先執行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增設雨水滲透、凈化和收集利用設施,建立完善硬地雨水徑流控制系統,發揮雨水調蓄和綠化灌溉功能。
六、強化保障措施
(十六)落實城市政府責任。各市、縣政府是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責任主體,要把海綿城市建設納入生態文明建設和民生實事工程重要議事日程,迅速研究部署,全面啟動實施。要抓緊建立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統籌協調機制,研究加強海綿城市建設政策措施,有力有序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十七)建立部門聯動機制。省直各有關部門要主動適應海綿城市建設系統性、綜合性和創新性的要求,密切合作,高效聯動,形成推進合力。省住建廳負責牽頭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省財政廳要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加強海綿城市建設資金統籌,積極推進PPP模式支持地方海綿城市建設;省發改、水利、環保等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指導各地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前期等工作,并結合相關資金渠道對符合海綿城市建設條件的項目予以支持;省科技廳要重點支持海綿城市建設關鍵技術研發。各市、縣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聯動協調,形成合力共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十八)廣泛籌集建設資金。各市、縣要統籌整合資金,加大對海綿城市建設投入力度,應將海綿城市建設中符合條件的項目列入專項建設基金支持范圍,推進海綿城市或示范項目建設。要創新投融資機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乘數效應,因地制宜推廣運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立政府與社會資本風險分擔、收益共享的合作機制,采取明晰經營性收益權、政府購買服務、投資補貼等多種形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建設和經營管理。省級財政可統籌現有資金,優先支持海綿試點城市、示范項目建設和技術標準規范的研究制定。
(十九)開展試點城市和示范項目培育。組織開展海綿城市省級試點示范工作,抓好省級試點城市及其示范項目建設,充分發揮試點示范引領作用。省財政廳、住建廳、水利廳共同負責省級試點城市和示范項目申報;省住建廳、水利廳負責試點城市和示范項目組織管理、考核驗收等工作,申報國家級海綿城市試點原則上從省級試點城市中擇優推薦。各市、縣要整合本地相關力量,加強工作研究,結合工程實踐總結提煉工作經驗,充分考慮寒冷地區低溫、凍脹、使用融雪劑等因素對設施及植物的影響,制定相應的工程措施及維護管理辦法;開展適宜技術研發,培養技術和服務人才隊伍,為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提供技術支撐。強化試點項目運行管理,建立健全長效管護機制,做好跟蹤監測和評估考核,確保發揮功能效益。
(二十)完善政策技術標準體系。省住建廳要在國家海綿城市相關標準規范的基礎上,按照低影響開發理念及控制目標和要求,結合我省地域、氣候等特點,因地制宜抓緊研究制定和完善我省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技術導則、指標體系、評價方法。各市、縣要突出本地海綿城市建設的關鍵性內容和技術性要求,編制相關技術規定,修訂完善城市水系、公園綠地、市政設施管理和道路交通管理等地方性政策規章,指導海綿城市項目實施。
(二十一)建立考核激勵機制。將海綿城市建設納入全省生態文明建設體系,對市、縣政府和相關部門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評價各市、縣政府及其部門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省住建廳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定期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并予以通報。
(二十二)加強宣傳培訓。各市、縣要結合工作實際,組織開展專業知識培訓,切實提升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主動適應海綿城市建設需要。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多種媒體,采取多種手段組織開展海綿城市專題宣傳,調動社會各方參與海綿城市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營造全社會共同支持海綿城市建設的良好氛圍。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7月25日
上述就是詢律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的解答,有任何法律問題可以在線關注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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