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印發《關于中央預算單位清產核資樣本核查工作情況的通報》的通知
2025-06-08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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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于印發《關于中央預算單位清產核資樣本核查工作情況的通報》的通知(2001年3月13日財清〔2001〕3號)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黨中央有關部門,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
財政部關于印發《關于中央預算單位清產核資
樣本核查工作情況的通報》的通知
(2001年3月13日 財清〔2001〕3號)
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黨中央有關部門,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武警總部,各有關社會團體,中央各有關企業集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為配合部門預算改革和細化預算編制,全面摸清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家底”,財政部于2000年組織165個中央部門(企業集團)所屬13147戶預算單位開展了清產核資。為保證清產核資結果的真實可靠,財政部組織力量對165個中央部門所屬的200戶基層預算單位的清產核資工作結果進行了樣本核查。現將《關于中央預算單位清產核資樣本核查工作情況的通報》印發,請各單位對照通報中反映的問題,對本單位的清產核資工作進行認真自查,糾正問題,做好整改,堵塞漏洞、加強管理。附件:關于中央預算單位清產核資樣本核查工作情況的通報
附件: 關于中央預算單位清產核資樣本
核查工作情況的通報
為配合部門預算改革和細化預算編制,全面摸清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家底”,財政部組織完成了165個中央部門(企業集團)所屬13147戶預算單位的清產核資工作。為保證清產核資結果的真實可靠,財政部于2000年9~10月組織力量對165個中央部門所屬的200戶基層預算單位的清產核資工作結果進行了隨機抽樣核查。現將樣本核查工作情況通報如下:
一、樣本核查工作的基本情況
中央預算單位清產核資工作結果樣本核查,目的是檢查核實各部門清產核資工作開展情況,了解和掌握預算單位清產核資工作質量。主要工作內容是核查各預算單位清產核資工作組織情況;核查實物資產、收入、支出以及預算外資金清查登記情況;核查機構戶數、人員編制、實有人數,以及工資支出清查登記情況;核查基建工程項目情況、基建撥款清查情況;核查清產核資工作結果、報表數據等其他相關工作情況。
這次中央預算單位清產核資核查的200戶核查樣本,是根據中央預算單位清產核資結果的上報情況,從165個部門(企業集團)所屬的13147戶基層預算單位中隨機抽取的,幾乎覆蓋了開展清產核資工作的所有中央部門和中央企業集團。
從對200戶基層預算單位清產核資樣本核查的綜合評判結果看,中央預算單位清產核資工作總體情況良好。其中,清產核資工作領導重視、扎實認真、數據準確的預算單位為21戶;清產核資工作組織比較好,基本合格,但少量數據存在一定差錯的預算單位為154戶;雖然開展了清產核資工作,但存在較嚴重的虛報、漏報或瞞報問題的預算單位為22戶;清產核資工作不認真或走過場并有嚴重的財務管理問題的預算單位為3戶。
二、樣本核查揭露的主要問題
樣本核查結果表明,這次中央預算單位清產核資工作總的情況較好,但也較為充分地暴露出中央各部門清產核資組織工作存在的各種問題,同時還揭露出一些基層預算單位日常財務管理中存在制度不嚴、賬表不符、管理松懈及虛報、漏報和瞞報行為普遍等突出問題。
(一)單位人數上報與實際差異較大。在預算單位清產核資核查工作中發現,由于單位財務部門和人事部門統計口徑不一,以及為多領財政撥款,一些單位人員虛報、漏報和瞞報問題較為嚴重。在核查的200戶預算單位中,有88戶存在虛報、漏報和瞞報人員問題,占核查樣本的44%,其中:虛報定編人數的單位有24戶,占核查樣本的12%,共多報定編人數1385人;虛報實有在職人數的單位42戶,占核查樣本的21%,共多報實有在職人員1719人。
(二)隱瞞少報收入和虛列財政支出現象比較普遍。在樣本核查的200戶基層預算單位中,88戶單位不同程度地存在隱瞞少報收入現象,漏報、瞞報收入合計11.1億元,占這些單位應上報收入總額的17.9%存在虛列支出問題的單位為43戶,合計虛列支出4億元,占這些單位實際支出的12.4%。基層預算單位隱瞞少報收入和虛列財政支出,主要是對本單位所取得的地方財政撥款、事業收入、對外投資收益、所屬單位上交收入等資金故意隱瞞不報;無任何憑據攤銷無形資產、虛列事業支出的公用經費支出、多報預提獎金和工資支出等。
(三)挪用和違規使用經費。在核查過程中,核查小組核出部分被查單位有較為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如有的單位違規使用專項基金購建職工住宅,挪用經費買賣國債等等。
(四)預算外資金管理不嚴。樣本核查中發現,許多被查單位預算外資金管理很不規范,主要表現在:一是有些單位漏報、少報或隱瞞不報預算外收入。二是預算單位開展的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諸如培訓費收入、內部雜志收入、房租收入、企業上繳的管理費用、附屬單位繳款等其他事業收入、行政性收費未在預算外資金收入中反映。三是房改資金和住房基金等未作預算外資金管理,未納入財會部門核算。四是未對預算外資金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存在坐收坐支現象。
(五)會計核算不規范問題突出。從樣本核查反映的情況看,許多被查單位會計核算工作基礎薄弱,存在較多不規范的做法。一是賬目設置不合理,會計制度執行情況差。部分單位資金處于分口管理的狀態,缺乏總賬統籌管理,部分單位的資產管理也按照資金來源分開管理,沒有建立完整的固定資產卡片和明細賬,造成資產管理混亂。二是會計核算失真,形成賬外資產。有部分單位長期投資 未按會計制度規定核算,逐步將對外投資轉作賬外資產。三是收入掛賬問題嚴重。部分單位將收入掛預收賬款或應付賬款,不按規定納入收入賬戶;而是直接對沖。四是基建項目竣工后不及時入賬現象較為普遍。五是部分財務人員素質差,責任心不強。核查工作顯示,有36戶單位出現清產核資報表編制的技術錯誤,如輸入錯誤、計算錯誤、重復計算、、科目錯誤等。
三、對200戶樣本核查結果的處理
為使核查工作落到實處,維護核查工作的嚴肅性,促進中央預算單位提高會計決算、會計信息的質量,財政部擬對200戶核查樣本進行分類處理:
(一)對清產核資工作組織認真、上報數據準確的國家經貿委經濟干部培訓中心等21戶單位予以通報表揚;
(二)對清產核資工作組織比較好、上報數據基本準確,但存在一定差錯、會計核算不規范等不足之處的154戶單位確定為清產核資工作基本合格,同時對工作不足之處應對照樣本核查所反映的問題限期自行糾正,并將整改工作情況上報財政部:
(三)對存在組織不力,上報數據不準確,有虛報、瞞報等問題的25戶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對其中部分單位責令清產核資工作推倒重來、對核查中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進一步予以處理。附一:中央預算單位清產核資樣本核查通報表揚單位名單
二:中央預算單位清產核資樣本核查通報批評單位名單
附一: 中央預算單位清產核資樣本核查通報表揚單位名單
下列21戶單位,在開展中央預算單位清產核資工作中,單位領導重視,工作組織認真,清查全面徹底,數據準確可靠,特予以通報表揚:
1.國家經貿委經濟干部培訓中心
2.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
3.建設部北京建筑機械綜合研究所
4.國家工商局市場經濟監督管理研究中心
5.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
6.紡織人才交流培訓中心
7.國家旅游局信息中心
8.中國外文出版社發行事業局編譯研究中心
9.上海財經大學
10.信息產業部第四十七研究所
11.中國科學院武漢分院
12.中國石油化工(集團)規劃院
13.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
14.重慶儀表材料研究所
15.中國飛行試驗研究院
16.原國內貿易部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
17.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
18.中國航天機電集團第二研究院二0七所
19.中國航天機電集團第二研究院二0八所
20.中國人權研究會
21.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
附件二: 中央預算單位清產核資樣本
核查通報批評單位名單
下列25戶單位,在開展中央預算單位清產核資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組織工作不力,上報數據不準確,有虛報、瞞報等問題,特予以通報批評:
1.西安鐵路運輸學校
2.中國中醫研究院西苑醫院
3.中國樂凱膠片集團感光化工研究院
4.民政部民政管理干部學院
5.民政部機關服務中心
6.全國政協禮堂
7.中國國際廣播電臺
8.新聞出版署信息中心
9.原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離退休干部局
10.中日友好醫院
11.國家外國專家局培訓中心
12.中國民用航空華北管理局
13.國內貿易工程設計研究院
14.中國兒童中心
15.原冶金工業部冶金經濟發展研究中心
16.國家基礎地理信息中心
17.復旦大學醫學院(原上海醫科大學)
18.上海體育學院
19.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
20.中國制漿造紙工業研究所
21.原冶金工業部安全環保研究院
22.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石油勘探開發科學研究院
23.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
24.宋慶齡基金會機關服務中心
25.中國藏學研究中心
c29455--010508c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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