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自治州信息化發展的指導意見
2025-06-08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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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自治州信息化發展的指導意見(伊州政發〔2013〕16號)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自治州直屬各縣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自治州信息化發展的指導意見
(伊州政發〔2013〕16號)
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自治州直屬各縣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都拉塔口岸管委會:
為貫徹落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信息化促進條例》和《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搶抓新一代信息技術創新應用的歷史機遇,加快推進自治州信息化發展,結合自治州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自治區第八次黨代會、州黨委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自治州“打造天山北坡西部經濟強區、中心城市、向西開放的橋頭堡”的總體目標,把信息化作為推進伊犁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重要戰略舉措,以創建面向未來的“智慧”城市為方向,以信息化基礎設施和基礎數據庫建設、信息化深度應用為主線,深入實施信息化領先發展帶動戰略,以信息化促進新型工業化,打造“數字伊犁”,為自治州經濟社會快速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一)統籌規劃,協調推進原則。做好信息化的頂層設計,狠抓信息化建設統籌規劃、統一部署。加強部門協調,建立和完善資源共享機制,加大資源整合力度,促進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避免盲目建設、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
(二)市場運作,開拓創新原則。完善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化運作的長效機制,發揮政府在總體規劃、政策法規、應用推進等方面的引導作用。建立合作共建、收益分享的機制,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大力推進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在創新中不斷化解信息化推進過程中的難題,不斷為信息化發展注入新的動力。
(三)需求導向,務求實效原則。緊密結合自治州經濟和社會發展現實需求,選準信息化工作切入點,優先實施基礎型、急需型的信息化工程。突出應用,積極建設經濟、實用、高效的信息系統,向政府、企業和人民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務。
(四)以人為本,惠及全民原則。始終把人民群眾普遍受益、長期受益作為信息化推進的根本宗旨,突出信息化惠民服務功能,讓人民群眾享受信息化成果。調動全民參與信息化建設的積極性,提高人民群眾信息能力,建設人人受益的信息社會。
三、發展目標
到2017年底,構建起寬帶、融合、泛在的網絡基礎設施;建成功能完善、安全可靠、作用顯著的自治州統一的電子政務公共平臺,政府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能力顯著提升;公共安全、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教育文化等信息化水平顯著提升,信息化成果惠及全民;培育出一批全國或自治區級的“兩化”融合典范,通過信息化促進“七大優勢產業”加快發展,努力建設新疆重要的煤電煤化工基地、石油石化下游產業基地、鋼鐵及有色金屬冶煉加工基地和綠色有機農產品加工基地,加快形成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自治州經濟社會信息化水平達到全國中上水平。
四、主要任務
(一)完善信息基礎設施建設
大力支持基礎網絡設施共建共享,鼓勵通訊企業在光纖網絡延伸中共享通信管道,在無線網絡延伸中共用基站。積極引導通訊企業擴大農村牧區光纖覆蓋范圍,加快推進城市光纖到樓入戶,提高政府、企業和居民的固定寬帶網絡接入能力。加快部署寬帶、融合、安全、泛在的新一代無線寬帶網絡,在條件成熟的街道、鄉鎮優先布局LTE、4G網絡。積極探索“三網融合”機制,建立適合伊犁的“三網融合”模式,鼓勵各通訊企業加強合作、優勢互補、共同發展。
(二)加快基礎數據庫共建共享
制定信息資源共享的總體規劃和發展戰略,建立統一的組織體系,保障資金投入,加強專業隊伍建設。以人口、法人、地理空間和宏觀經濟四大基礎數據庫建設為重點,建立全州標準地址代碼。以公民身份證號碼為唯一身份標識,完善以公安人口信息為基礎、以其他職能部門業務信息為補充核準的實有人口數據庫。以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號為唯一代碼,完善以質監局法人信息為基礎、以其他職能部門業務信息為補充核準的法人信息數據庫。加快完善涵蓋國土資源、地面建筑、地下空間、水資源、地下管道等空間要素的地理空間基礎數據庫。以發改、統計、財稅、金融等涉及國民經濟運行決策信息系統建設為基礎,建立統一的宏觀經濟數據庫,完善國民經濟預測預警監測體系。建立健全政務信息共享交換機制,促進政務信息資源的優化配置,滿足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信息需求,整合現有網絡及信息化資源,引導并實施“智慧城市”、“智慧口岸”、“智慧園區”的建設,信息“惠民”,智慧“惠企”,推進跨部門信息共享。
(三)建立自治州統一的區域性電子政務公共平臺
結合電子政務發展實際,從頂層設計出發,依托自治區級云平臺或區內商業性云平臺,在現有基礎上建立完善自治州統一的區域性電子政務公共平臺,為各縣市、口岸、各部門提供服務器、操作系統、數據庫、基礎軟件、網絡接入等資源共享服務。以奎屯市行政服務中心為應用試點,鼓勵各縣市、口岸建立和完善行政服務中心,加強行政服務中心辦事平臺與電子政務公共平臺的互聯互通,完善網上審批和行政服務功能,充分發揮“政務公開、網上辦事、政民互動”的主渠道作用。基于電子政務公共平臺,加快推進財政、城管、國土、住房、應急等重要應用建設,深化人口、教育、民政、公共事業等政務應用,加強與人力資源、公安、衛生等政務系統的應用聯動,推進跨部門、跨縣市、跨層級的業務協同發展,推動政府公共服務向鄉鎮(街道)和社區(行政村)等基層延伸。
(四)加快自治州電子政務信息共享核心交換平臺建設
按照國家、自治區有關電子政務內網規劃和建設要求,加快建設自治州電子政務內網,擴展外網。充分利用各部門現有信息網絡資源,積極探索利用云計算等先進技術,加快推進電子政務信息共享核心交換平臺建設,形成自治州電子政務云平臺,構建一個與自治區、國家電子政務網絡“上下一體、縱向貫通、橫向互聯”的州直統一電子政務核心交換平臺,逐步實現各類政務資源的可互連、可訪問、可交換、可共享、可整合、可管理的建設目標。
(五)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
圍繞州直七大支柱產業,廣泛應用信息技術加快縱向的技術改造升級和橫向的產業鏈整合完善,提升產業整體競爭力。推進重點行業綠色可持續發展,促進煤化工、石化、冶金、有色、建材等行業主要耗能設備和工藝流程的智能化改造,引導重點高耗能企業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實行能源、污染物排放和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的信息化管理,以信息化促進工業園區和特色產業基地建設。
(六)提升農業農村信息化水平
1.做好頂層設計,對農村信息化工作進行整體部署。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明確農業信息化建設各階段的目標、重點任務和負責機構,并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制定農業信息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形成工作制度,保證建設經費,促進信息資源的整合和共享。
2.打造具有伊犁特色的農產品供銷網絡平臺。對設施農業采取信息化管理,強化成果推廣,有效推進信息(技術)在農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使用;引導和鼓勵國內相關機構積極研發和推廣適應農業生產經營的信息應用系統和各類信息產品,扶持農業信息技術應用關鍵技術的開發。
3.加快普及推廣滴灌技術,促進信息技術與生物節水技術、節水管理相結合,發展節水型現代農業。在農畜產品生產流通中推廣RFID(射頻識別技術)應用,建立農業生產經營全程控制追溯系統和產品流通監管系統,提升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圍繞中藥材、葡萄、紅花、食用菌等特色作物,建立特色農產品網上交易市場,擴大自治州農產品面向全國的市場影響力,促進特色農產品的品牌化建設。完善在線農牧業專家咨詢系統,為廣大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提供政策、科技、市場等信息服務。加強農村牧區綜合信息服務站和農村牧區信息員隊伍建設,努力提高農牧民信息化應用水平。
(七)發展面向本地的信息技術服務業
支持發展煤化工、石油石化、電力、新能源、農業等領域特色電子產品及應用軟件。鼓勵開發多語種自主知識產權的基礎軟件和嵌入式軟件,形成多語種軟件產業。鼓勵通訊企業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面向行業應用需求,大力發展增值服務,發揮通信網絡和業務平臺資源效能,為電子政務、城市管理、社會公共服務、企業信息化等領域提供網絡升級、系統運行和維護、資源開發等支撐服務。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政策保障體系
1.加快制定和完善信息化建設、信息資源開發利用、電子商務發展等政策措施。繼續完善信息化工作運行機制,強化自治州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對信息化建設的統一領導、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強化對信息化建設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和系統應用維護力度,明確政府投資目標、保障機制,確保信息化建設各項任務按期按質完成。
2.建立健全各級政府信息化工作專職機構,確立專門的信息化人員編制,落實職能、人員和經費,做到職責明確、組織到位、措施有效。建立健全信息化統籌協調機制,形成信息化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協調推進機制。
3.建立城市信息化專家咨詢機制,充分發揮專家在信息化建設過程中的咨詢和參謀作用。引導行業協會、中介組織、行業企業參與和推動信息化建設,形成全社會共同推進信息化建設的新格局。結合伊犁信息化發展實際,加快制定和完善信息化建設、信息資源開發利用、電子商務發展等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信息化的投融資政策。
(二)優化信息化發展環境
加快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建設,推動各部門重要信息系統運營單位建立信息安全責任制度,推行和實施信息安全等級保護、信息安全監控、信息安全應急管理等制度。在信息共享層面上,應在數據交換應用上建立可靠的軟、硬件安全保障措施。
(三)建立完善資金保障機制
進一步加大政府對信息化資金的投入,積極爭取中央、自治區項目資金的支持,縣市也必須逐步加大對信息化的投入力度,推動信息化建設資金納入州、縣市兩級政府財政預算,加大對公益性、基礎性、戰略性重大信息化工程項目的支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在信息化重點項目中的帶動作用。以政府引導和市場運作相結合,形成政府引導、企業投資、金融機構和其他社會資金共同參與的多元化、多渠道信息化投資模式。
開展信息化交流合作,加大“走出去、引進來”信息化合作發展步伐,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鼓勵社會資金參與信息化建設,加強信息化地方投融資平臺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利用國內外資本市場籌集資金。
(四)加強對信息化應用的宣傳教育和人才的培育
建立吸引和培養信息化人才的良好環境與機制,大力培養專業技術人才、經營管理人才以及各類具有應用能力的復合型人才,形成一支技術和經營結合、專業和應用結合的信息化人才隊伍。在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國家公職人員繼續教育中就不同層級安排有針對性的信息化應用培訓,提高政府公務人員對信息化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源開展信息化應用人才培訓和信息化服務,為企業提供信息化人才,提供信息化培訓和信息化應用服務。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各種媒體渠道加大信息化應用宣傳力度,多形式、多層次地開展信息化宣傳教育,在全州范圍內形成關心、支持和參與信息化應用的良好氛圍。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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