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2025-08-02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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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南府發〔2015〕2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南充市人民政府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南府發〔2015〕2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22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2〕25號)和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在衛生計生工作中進一步加強中醫藥工作的意見》(國衛辦發〔2014〕18號)精神,切實加強和促進我市中醫藥工作,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中醫藥服務需求,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基本原則
堅持中西醫并重原則,把中西醫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發揮各自優勢,促進中西醫結合;堅持統籌兼顧原則,推進中醫藥醫療、保健、教學、科研、產業、文化全面發展;堅持繼承與創新相統一原則,既要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又要有力促進與現代科學技術相結合;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并舉原則,充分發揮政府扶持作用,動員全社會力量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堅持可持續發展原則,加強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
二、總體目標
爭取到2016年底,中醫藥服務體系更加完善,中醫藥特色優勢更加突顯,中醫藥服務質量明顯提高,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明顯加強。全市80%的縣(市、區)成為全國農村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把我市建設成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
三、重點工作
(一)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修訂完善與南充區域醫療衛生規劃相銜接的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市和各縣(市、區)均應有一所中醫醫院,各級綜合醫院、鄉鎮(中心)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均應設立中醫科,村(社區)衛生室(站)應開展中醫藥服務。社會力量舉辦的中醫醫療機構應占一定的比例。加快推進市級中醫醫院的建設,爭取用3到5年時間,將其建設成特色優勢突出、管理和服務一流的三級甲等中醫醫院,成為我市中醫醫療技術指導和基層人才培養的龍頭。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國家發改委《項目縣中醫院建設指導意見》,推進縣級中醫醫院標準化建設,重點抓好基礎設施建設、設備配置、人才引進和培訓工作。加快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中醫科建設并達到國家標準。大力加強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科和中藥房規范化建設,中醫藥人員應占醫藥人員總數的20-30%,配備基本中醫診療設備和必備中藥。積極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的中醫藥服務,每個社區衛生服務站至少配備1名中醫醫生,村衛生室應有1名中醫或能中會西的鄉村醫生。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中醫醫院,并在規劃用地、醫療保障政策等方面給予扶持。在醫保定點、科研立項、職稱評定和繼續醫學教育等方面與公立中醫醫療機構享受同等待遇。在技術準入、監督管理等方面一視同仁。支持名中醫開辦中醫診所,允許符合條件的藥品零售企業開辦中醫坐堂醫診所。
(二)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全面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基層衛生工作中的優勢和作用,到2015年底,10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95%以上的鄉(鎮)衛生院、75%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站、70%以上的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量達到總服務量的45%以上。以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市為目標,全面加強中醫藥基層工作。到2016年全市80%的縣(市、區)通過“全國農村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的評審驗收。以市、縣中醫醫院等級達標為抓手,全面提升中醫藥服務水平和質量,強化管理、突出特色、改進服務、促進發展。啟動南充市中醫醫院、閬中市中醫院和儀隴縣中醫醫院 “三級中醫醫院”的創建工作。在全市所有三級、二級綜合醫院開展全國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創建活動。
(三)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大力實施“嘉陵江英才工程”,引進中醫藥高端人才。通過“集中授課,分散帶徒”的方式,充分發揮省、市名中醫的作用,開展“名中醫下基層,服務百姓獻愛心”巡診巡講活動,促進傳承名老中醫藥專家的學術思想和臨床經驗,培養一批“讀經典、跟名師、勤臨床”的中醫藥學科帶頭人。開展中醫藥臨床骨干醫師規范化培訓和中醫類別全科醫師崗位培訓工作,每所中醫醫院每年至少選送3名以上有潛力的中醫藥專科人才,到省內或全國中醫藥教學醫院或重點中醫專科進修接受規范化培訓6個月-1年。加大對鄉鎮衛生院中醫臨床醫師、社區全科中醫師和鄉村中醫醫生的在崗培訓和縣(市、區)內有計劃理論培訓。充分發揮川北醫學院、南充衛生學校等人才培養優勢,開展農村中醫骨干和鄉村醫生大專學歷教育,采取訂單培養模式,培養一批實用型中醫藥專業技術人才。
(四)全面實施“三名”戰略。培養名醫。鞏固市級名中醫評選制度,形成名中醫培養機制,加強名中醫評選工作,鼓勵各縣(市、區)開展縣級名中醫評選,逐步形成省、市、縣名中醫群體。培育名科。在全市培育并形成專業覆蓋齊全、專病、專科、專方、專藥配套、特色優勢明顯、臨床療效顯著的重點專科群體。每個縣級中醫醫院要有1-2個特色優勢專科。到2015年全市建成國家級重點專科(專病)2個、省級重點專科(專病)4個、市級重點專科(專病)30個,形成南充中醫專科品牌。積極推進中藥院內制劑的研發和使用,重點建設南充市中醫醫院中藥制劑室,依法進行中藥制劑的生產和推廣運用,提高臨床中藥院內制劑的使用率。建設名院。重點抓好示范中醫醫院創建工作,堅持中醫辦院方向,突出中醫藥人才隊伍、學科建設和和技術服務,廣泛使用中藥飲片和針灸、推拿等中醫藥特色療法,建成中醫藥技術精湛、功能完善、管理科學、優勢明顯、服務一流、群眾滿意的中醫名院。
(五)推廣中醫藥預防保健服務。將中醫藥納入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創新服務模式,豐富服務內容,規范服務技術,提高服務水平。進一步加強中醫藥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公共衛生服務中的作用,在居民健康管理中開展中醫體質辨識,在老年人、婦女、兒童、孕婦等重點人群開展中醫藥保健健康管理,在疾病康復保健、亞健康干預、優生優育、老年護理等方面應用中醫藥方法。提升中醫藥在傳染病、慢性病等防治中的參與率。積極開展中醫藥“治未病”服務。加強對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治未病”預防保健服務試點單位建設及全市2個“治未病”中心建設。按照《中醫醫院“治未病”科建設與管理指南(修訂版)》推進縣級中醫醫院“治未病”科室建設,二級以上中醫醫院均要建成服務流程規范、服務內容豐富的“治未病”科室。按照《基層醫療機構“治未病”服務工作指南(試用稿)》,指導基層醫療機構開展“治未病”服務工作,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治未病”服務能力。
(六)繁榮發展中醫藥文化。建立中醫藥文化普及機制,采用電視、廣播、報刊、講座(市民講堂)等多種手段,廣泛傳播、普及中醫藥防病養生知識,弘揚中醫藥文化,促進中醫藥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進軍營。進一步擴大中醫藥宣傳覆蓋面,努力營造中醫藥文化氛圍,提高中醫藥知曉率。重點加強中醫醫院中醫藥文化建設,在辦院理念、醫院管理、人才培養、診療活動、建筑風格和服務品牌塑造等方面體現中醫藥特色,使之成為弘揚和傳播中醫藥文化的重要陣地。組織各級各類中醫醫院編寫《中醫醫院中醫藥文化核心價值讀本》。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在社區健康教育宣傳中要體現中醫藥防治知識和文化理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中醫藥工作的領導,把中醫藥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促進中醫藥事業與經濟社會事業協調發展。建立部門聯系會議制度,加強對中醫藥工作的統籌協調,建立跟蹤督導制度,及時研究解決中醫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中醫管理機構建設,健全中醫藥行政管理體系,強化中醫藥基層管理職責,調整充實管理人員,建立職責明晰、分工明確的市、縣級中醫藥管理體系。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級財政要確保對中醫藥投入。從2014年起,市財政設立每年100萬元中醫藥專項經費,重點用于開展中醫藥特色服務、重點專科(專病)建設以及中醫藥人才培養。各縣(市、區)也應安排一定的經費用于支持中醫藥服務項目建設。
(三)落實保障政策。凡符合定點醫療機構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要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機構,按省級確定的中醫藥診療項目、院內中藥制劑、中藥品種(含中成藥、中藥飲片)納入報銷范疇。鼓勵城鄉居民看中醫、用中藥,提高職工、居民和參合農民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的中醫藥費用報銷比例,在現有報銷比例基礎上提高5%。鼓勵使用中藥飲片,除醫保報銷目錄規定的特殊情況外,新農合病人可實施全額報銷。按照中醫藥服務的特點, 體現中醫藥技術勞務價值,增設中醫特色診療項目,合理制定和調整針灸、推拿、中醫正骨、中醫特殊療法等傳統項目的服務價格。
(四)健全監管體系。進一步發揮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行政管理的監督職責,明確中醫藥管理科室職能,配備專職管理干部,切實加強行業監管和指導,嚴格中醫醫療機構、人員、設備和技術準入。建立對公立中醫醫院實行中醫特色服務年度績效考評制度,保證公立中醫醫院為城鄉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中醫藥服務。嚴格中醫藥執法監督,嚴厲打擊假冒中醫名義非法行醫、發布虛假違法中醫中藥廣告以及制售假冒偽劣中藥行為,規范中醫藥服務秩序和服務行為,確保中醫藥服務安全,促進我市中醫藥事業健康持續發展。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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