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發展電子商務的實施意見
2025-09-16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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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發展電子商務的實施意見(梅市府辦〔2013〕19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電子商務是我市今后重點培育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
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發展電子商務的實施意見
(梅市府辦〔2013〕19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電子商務是我市今后重點培育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是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的重大舉措。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國務院關于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39號)以及《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電子商務的意見》(粵府辦〔2012〕131號),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快我市電子商務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服務于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主線,圍繞“全力加快綠色經濟崛起,建設富庶美麗幸福梅州”的核心任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服務支撐體系,優化電子商務發展環境,促進網絡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推動電子商務又好又快發展,為促銷費、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注入新的強大動力。
(二)發展目標。電子商務取得重大突破,發展水平顯著提升,應用領域明顯擴大。電子商務制度體系基本健全,初步形成安全可信、規范有序的網絡商務環境。到2015年,全市電子商務交易額比2010年翻2番,其中網絡零售額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例超過10%;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度和市場輻射力明顯提高,積極培育1-2家國內外知名的電子商務龍頭企業,打造具有重要影響力的電子商務平臺和產業集聚區,推動我市電子商務快速崛起。
二、加快構建電子商務平臺
(三)優先發展網絡零售平臺。鼓勵和支持企業依托我市優勢產業采取多種方式建設大型、專業化網絡零售平臺,推動我市企業與國內網絡團購平臺合作發展業務。鼓勵有條件的物流企業依托物流配送網絡優勢發展網絡購物平臺。重點發展企業與消費者間的網絡零售(B2C),規范發展消費者間網絡零售(C2C)和網絡團購。
(四)培育發展專業電子商務平臺。以產業集群、產業園區、專業市場為依托,重點在電子信息、汽車配件、電聲、陶瓷、釀酒、家電、服裝、家具、工藝品、精致農產品等優勢產業培育發展一批專業性電子商務平臺。積極推動和支持建設水泥、稀土、瓷土等大宗商品電子商務平臺,提升我市大宗商品價格話語權。
(五)積極發展綜合性電子商務平臺。創造條件,整合資源,大力打造各類專業電子商務平臺服務的綜合平臺建設。強化宣傳,提升服務質量,為其它專業平臺提供載體服務。推動我市企業積極參加國內大型綜合電子商務平臺,利用綜合平臺擴大我市優勢產品全國影響力。
三、普及和深化電子商務應用
(六)參加“廣貨網上行”活動。積極組織參加“廣貨網上行”活動,加大宣傳推介力度,引導廣大企業通過“上網觸電”,開展網上聯合促銷行動,進一步拓寬梅州產品市場,提高市場占有率。突出客家特色,啟動實施“客貨網上行”活動,爭取在國內知名的電子商務平臺上(如騰訊QQ商城、淘寶、唯品會)合作建立專屬頻道,開辟梅州產品走向全國的網上展銷新途徑。
(七)鼓勵制造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支持本地制造企業通過第三方零售平臺開設專賣店,有條件的可自建平臺,開展網絡直銷、網上訂貨和洽談簽約等業務。鼓勵專業化網絡銷售企業為制造業企業提供代運營、外包營銷等服務。指導大型骨干制造業企業發展供應鏈電子商務,提高供應鏈協同和商務協同水平,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發展。鼓勵各產業園區建立電子商務中心,以園區為單位推動制造業電子商務發展。
(八)支持傳統商貿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支持梅州大型商場、批發市場和連鎖超市發展電子商務,創新商業模式。鼓勵本地喜多多、樂萬家、自家人等零售連鎖企業通過自建、收購、兼并等方式建設網上商城,開展“線上市場”與“線下市場”良性互動的網絡零售業務,充分發揮其品牌信譽、采購分銷渠道和運營優勢。鼓勵梅州大中型批發市場的商戶依托第三方零售平臺開展網上銷售。
(九)推動中小微企業應用電子商務。鼓勵本地中小微企業運用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臺開展在線銷售、采購等生產經營活動,提高中小微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水平。引導中小企業積極融入龍頭企業的電子商務購銷體系,發揮中小企業在產業鏈中的專業化生產、協作配套作用。鼓勵有條件的中小企業自主發展電子商務,創新經營模式,擴展發展空間,提高市場反應能力。鼓勵面向產業集群和區域特色產業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發展,幫助中小企業通過電子商務提高競爭力。
(十)拓展電子商務應用領域。依托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區,大力發展文化旅游電子商務,創新文化旅游業發展模式,培育現代文化旅游服務品牌。鼓勵我市優勢企業與電子商務平臺合作發展特色產品網上展會,利用電子商務平臺拓寬銷售渠道。創新電子商務應用,積極推動電子商務向教育、醫療、農業、社區服務等領域拓展。鼓勵電子商務在政府采購、招投標、藥品采購等公共領域的應用。鼓勵郵政、快遞、物流配送企業依托實體網絡發展電子商務。
四、完善電子商務發展支撐體系
(十一)加強認證和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梅州產品誠信電子認證體系,強化電子商務數據安全。支持信用調查、認證、評估、擔保等中介服務組織,對電子商務經營主體開展獨立的網絡消費信用等級、網店誠信度、網絡誠信商等信用評價,強化電子商務信用信息與社會其他領域信息的對接和共享,打造線上線下信用互通的電子商務信用服務平臺。完善電子商務糾紛處理、爭議調解、法律咨詢等綜合服務體系建設,營造公平交易環境。
(十二)增強電子支付能力。鼓勵本地電商平臺采用多種電子支付手段用于結算,提供基于計算機、手機、平板電腦、智能電視等多終端的電子支付服務,推動形成多元化的電子支付體系。規范和促進本地非金融機構電子支付業務的健康發展,鼓勵開展在線支付、移動支付業務。
(十三)提升物流協同水平。加快構建與梅州電子商務發展相適應的現代快遞、物流配送體系,提高電子商務物流服務協同力,形成有形網和無形網相結合、電子交易和實物配送相結合的融合發展格局。大力推動電子商務企業與快遞、物流企業對接,支持有條件的電子商務企業適度自建物流配送體系和物流基地(中心)。
五、推動電子商務創新發展
(十四)推進技術創新和應用。積極創造條件,推進海量存儲、虛擬化和云計算等項目落地梅州。加快推動云計算技術在電子商務中的廣泛應用,積極研發、推廣適用于電子商務的射頻識別、二維碼、紅外感應器和全球定位系統技術整體應用,鼓勵電子商務運營商與物聯網企業加強對接,提高電子商務智能化水平。大力推進無線網絡的普及。
(十五)推動模式創新。支持發展制造業網絡直銷( M2C)、社交網推廣、網絡團購、物聯網應用等電子商務新模式,積極探索發展“線上營銷、線下成交”,“線下體驗、線上購買”經營模式。推動網絡拍賣、數據托管、數據分析、網上培訓等新業務的發展。
(十六)大力發展移動電子商務。協助本地電信運營企業推廣手機、掌上電腦等智能移動終端的應用,積極發展基于新一代移動通信、物聯網、云計算技術的,更具個性化、實時化、社交化、精準化的移動電子商務服務。大力支持本地電商與電信運營商、增值業務提供商和金融服務機構的對接,提高移動電子商務覆蓋面。
六、實施電子商務示范工程
(十七)培育電子商務龍頭示范企業。培育或引進規模大、資源整合力強、輻射范圍廣的一代電子商務標桿企業落地梅州。積極引進國內外大型電子商務企業總部、區域總部、技術創新中心、服務中心和營運中心落戶梅州。
(十八)打造包含電子商務的高端互聯網科技孵化園。引進風投和金融企業在梅州投資建設高端互聯網科技創業園,以最優惠政策共同打造包含電子商務的高端互聯網新業態孵化器,面向全國引進引導科技含量高的創新項目在園區進行研發落地,優先安排提供研發場地、生活場所,提供融資機會,扶持項目上市。對于在梅設立總部經濟類型的企業,給予優惠政策支持。爭取對口幫扶城市廣州的金融支持,積極申請省專項資金,協助本地初創企業度過創業初期。
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九)研究制定優惠政策。認真研究和制定我市電子商務發展的財政、人才、資金、用地和市場準入等優惠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投入,把實施電子商務應用作為我市發展幸福導向型產業,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手段。
(二十)加大財政資金力度。適時設立梅州市電子商務發展扶持專項資金,實行以獎代補等形式支持電子商務發展。同時,整合現有各級財政資源和資金渠道,積極爭取和用好用活國家和省財政專項資金,集中支持梅州電子商務發展。市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等要加大支持電子商務發展力度,將符合資助條件的電子商務發展項目納入專項資金的支持范圍,同等條件下,優先扶持應用電子商務較好的中小微企業。積極探索市級財政資金支持電子商務發展的新渠道,更大力度推動電子商務平臺建設。加快電子商務在政府采購中的應用,研究建設全市統一的電子化政府采購管理交易平臺。對新引進的知名電子商務企業總部,給予一次性獎勵。
(二十一)吸引社會資金。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民間資金在梅州設立電子商務創業發展基金,吸納外出鄉賢、企業家、個體老板以及社會各界熱心人士等的捐資捐款,專項用于扶持一批電子商務企業的投資創業,快速推進一批電商企業發展。
(二十二)落實財稅優惠政策。對電子商務企業納稅有困難的,報經有審批權的地稅部門批準,可酌情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規定的電子商務企業交易平臺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積極研究解決物流企業代理采購、電子商務稅收管轄、稅務登記和電子發票應用等相關問題。符合規定條件的電子商務企業,可優先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軟件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二十三)提高融資功能。鼓勵金融機構采用無形資產和動產質押融資方式,擴大電子商務企業貸款抵質押品范圍,探索發展網絡聯貸聯保等中小企業網絡融資產品。支持電子商務企業通過境內外證券市場融資,符合條件的可作為重點上市培育企業,并對上市融資前期的咨詢輔導投入給予200萬元的資金補貼。支持和引導電子商務企業引入風險投資、戰略投資,發行電子商務中小企業集合債券。鼓勵市擔保機構重點服務于電子商務發展。
(二十四)強化用地支持。市用地計劃指標優先安排保障我市電子商務標桿企業擴大經營、國內外龍頭電子商務企業落戶和重大電子商務項目。充分應用“三舊”改造政策,鼓勵利用空置廠房、倉儲用房等存量房產興辦電子商務企業、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在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工業園設立專區,建設電子商務創業園。
(二十五)加強人才引進和培育。對市重點電子商務企業從市外引進的符合一定條件的人才,3年內按其個人所得稅地方實得部分給予獎勵。龍頭電子商務企業聘用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居留和出入境、落戶、子女入學、醫療保險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支持省內高職高校與電子商務企業聯合培養電子商務人才。
加強本地高等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等對電子商務的人才培育。推動設立相應的院系、專業或學科,完善教學、實踐配套資源,加強專業性、實操性的培訓,完善就業推薦服務體系,形成人才培育的良性循環。加大校企合作。
引導和鼓勵電子商務實操培訓班開展技能培訓。以最優惠的辦學政策引導和鼓勵企業或培訓中介投資興辦電子商務實操培訓,政府職能部門加以監管,為企業輸送實用人才。
(二十六)培育、引進電子商務中介服務機構。鼓勵電子商務中介服務機構建設,通過中介服務切實幫助企業解決網站推介、經營包裝、產品宣傳、網絡建店、商貿交流、網上交易等問題。
(二十七)降低準入門檻。允許企業在登記時冠以“電子商務”行業名稱,創新登記注冊服務方式,進一步放寬電子商務企業注冊資本、名稱核準、經營場所以及外資電子商務企業設立多級分支機構等市場準入規定。放寬電子商務企業出資最低限額,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允許電子商務企業注冊資本分期繳付,注冊資本首期繳納20%,其余2年內繳足。
八、保障措施
(二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工作協調機制,成立梅州市加快發展電子商務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等單位組成,統籌協調推進全市電子商務發展工作。各縣(市、區)要切實加強電子商務發展工作領導,共同推進電子商務發展。成立電子商務協會,加強電子商務相關行業協會、聯盟的建設,加大政策引導和資金扶持,提升行業組織基礎能力,落實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行業自律、統計、監測、技術推廣、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
(二十九)加強基礎工作。財政、人力資源、國土資源、稅務、工商、金融等部門要盡快出臺一批支持我市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創新監管方式,引導電子商務規范有序發展,加大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打擊網絡制假售假。加強我市電子商務標準和統計體系建設,加快研究電子商務統計指標體系,開展相應的試點工作并逐步推廣。
(三十)營造發展氛圍。通過媒體、行業組織、高校等大力宣傳普及電子商務應用,廣泛開展電子商務培訓,組織學術研討,正確引導企業利用電子商務拓展市場、引導居民進行網絡消費。加強對我市電子商務發展成果和支持政策的宣傳力度,增強企業投資和應用電子商務的信心。
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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