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人民政府關于推動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對接資本市場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
2025-06-0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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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市人民政府關于推動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對接資本市場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嘉政發〔2014〕69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
嘉興市人民政府關于推動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對接資本市場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
(嘉政發〔2014〕69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精神,進一步推動我市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加快企業在境內外上市、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步伐,做大做強資本市場“嘉興板塊”,現就推動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加快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要求。緊緊圍繞我市“四轉一市”工作總體部署,引導鼓勵優質企業實施股份制改造,規范經營管理,完善治理結構,培育企業掛牌上市后備資源;支持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優化企業融資結構;積極推進國資改革,創造條件推動國有企業改制上市,鼓勵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融合發展;充分發揮上市公司資源整合和價值創造能力,推動其持續健康發展,帶動全市產業轉型升級。
(二)發展目標。力爭到2016年底,全市境內外上市公司總數達到50家,“新三板”掛牌企業達到30家,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企業達到100家,掛牌和上市后備企業達到100家,股改后備企業達到200家,新增股改企業200家。
二、工作重點
(一)著力推動現代企業制度建設。
1.著力培育后備企業。圍繞加快產業升級、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的戰略目標,制訂符合實際的企業股改掛牌上市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深入挖掘優質企業資源,著力培育扶持符合產業政策、具有發展潛力的高科技、高成長、高增值企業,確定近期、中期后備企業名單,分類分層開展引導服務。
2.推進企業股份制改造。以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為目標,規范股份制公司設立。注重引進具有較強實力的專業化戰略投資者,優化企業股東構成和股權比例,建立具有戰略聯盟和合作關系的開放型股權結構。提倡企業實施整體改制,采取分拆設立的公司,要注重整合主營業務,形成完整的產、供、銷體系。
(二)加快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
1.推進企業多渠道掛牌上市。充分利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及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優先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等企業上市融資。拓展境外資本市場,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赴境外上市融資。鼓勵企業借殼上市,支持借殼上市后企業注冊地遷至嘉興。積極鼓勵未上市公司進入“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融資。
2.進一步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充分利用交易所市場、銀行間交易市場、場外市場、私募市場等渠道,大力提高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比重。支持境內外有實力的創業投資機構、私募股權投資機構投資我市市場前景好、成長性高的中小企業。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集合債、集合票據等直接債務融資工具。各金融機構要創新服務模式,加大力度支持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積極為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提供主承銷服務。
(三)持續提升上市公司發展水平。
1.增強上市公司融資功能。督促上市公司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內控制度建設,規范激勵機制,提高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增強再融資能力。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債券和票據等方式進行融資,實現低成本擴張。引導上市公司將募集資金用于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和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帶動實體經濟發展。
2.發揮上市公司龍頭帶動作用。優先支持上市公司開展產業鏈兩端資源、品牌、技術、人才等方面的并購整合,增強自身實力,形成競爭新優勢,打造產業龍頭。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資源,以資產重組、吸收合并、定向增發、整體上市等方式進行資源優化整合,支持具有較強實力的上市公司和行業龍頭企業發起組建產業并購基金,推動以資本為紐帶的強強聯合,實現產業轉型升級。
三、政策支持
(一)稅費政策。
1. 對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因歷史原因,部分無建設規劃、用地審批手續但無爭議的土地、房產,依法補辦建設規劃、用地審批手續,核發土地、房產權證后列入企業資產,手續從簡并按收費標準下限收取費用。
2.對企業上市募集資金投資的項目,所需建設用地、用電、用水和排污容量等指標予以重點保障,并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或市有關扶持項目。上市公司并購本地其他企業且符合國家產業導向的,經有權部門批準,被并購企業的用水、用電和已申購的排污容量可由并購企業承繼。
3.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后到企業上市,企業原按政府規定享受的各項優惠政策繼續保留,企業上市后符合現行政策的可繼續享受。
(二)補助獎勵。
1.列入我市股改后備企業名單的試點企業完成股改后,因股改涉及有關資產評估增值、轉增資本、產權(股權)變更、歷史留存等產生的新增財政收入,市財政按市級地方留成部分50%的比例補助給企業。各縣(市、區)可參照執行。
2.市本級企業在“新三板”或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條件同浙江股權交易中心成長板)掛牌的,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發生實質性交易的再獎勵30萬元。
3.市本級企業在境內上市的,由市財政獎勵300萬元,其中,上市申請材料經中國證監會受理后獎勵100萬元、掛牌交易后獎勵100萬元,按招股說明書投資項目要求,募集資金50%以上投資在市本級或70%以上投資在嘉興市行政區域內的再獎勵100萬元;企業在境外上市,募集資金投資在嘉興市行政區域內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4.企業借殼或買殼上市并注冊在本市的,或上市公司注冊地遷至嘉興市本級的,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5.企業掛牌和上市過程中享受的政策除企業總部遷至嘉興市行政區域外,已實施的政策性獎勵和補助不予清算收回。
6.市本級企業所在地政府應結合實際,出臺鼓勵企業股改、掛牌和上市的獎勵辦法。
四、工作保障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地各部門要將股改、掛牌和上市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市企業股改和上市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協調解決企業改制、掛牌、上市、融資、并購、重組等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重大問題。各縣(市、區)要大力拓寬企業直接融資渠道,積極創建省發展直接融資重點示范縣。
(二)提供優質服務。各縣(市、區)政府要為企業上市培育對象做好對口聯絡、配套服務和政策支持工作。市金融辦要對股改、掛牌、上市培育對象實行分類指導和全過程跟蹤服務,力爭實現對接資本市場業務培訓全覆蓋。市級有關部門要為企業在股改、掛牌和上市過程中需辦理的各種手續提供優質服務,開辟“綠色通道”。市本級企業申請相關扶持政策,應根據股改、掛牌和上市進程報備相關證明材料,經同級金融辦初審,市金融辦復審,市財政局審核,報經市政府批準后由市財政安排資金予以兌現。市金融辦要做好相關情況通報及數據匯總等工作。
(三)提升中介服務水平。充分發揮證券中介機構在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中的作用,積極引進境內外優質中介機構,注重培養本市中介機構,建立企業與各類中介機構的對接交流機制。進一步加強對在嘉興執業的中介機構的監督,開展中介機構信譽評價工作,根據企業需求推薦一批資質好、執業質量高的中介機構,不斷提高中介機構專業化服務和規范化運作水平。
(四)加強績效考評。將企業股改、掛牌和上市工作納入市政府對各縣(市、區)政府的目標責任制考核,由市企業股改和上市工作領導小組每年對全市企業股改、掛牌和上市工作進行綜合考核評比(考核辦法另行制訂),考評優秀的予以通報表彰。
五、其他事項
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嘉興市進一步加強企業上市工作和支持上市公司發展的若干意見》(嘉政發〔2011〕57號)同時廢止。
嘉興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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