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2025-06-06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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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大政發〔2015〕34號)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為加快推進我市中醫藥事業發展,根據《國務
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大政發〔2015〕34號)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為加快推進我市中醫藥事業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2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長期以來,中醫藥和西醫藥互為補充、協調發展,共同擔負著維護和增進人民健康的任務,這是我國醫藥衛生事業的重要特征和顯著優勢。中醫藥臨床療效確切、預防保健作用獨特、治療方式靈活、費用比較低廉,特別是隨著健康觀念變化和醫學模式轉變,中醫藥越來越顯示出獨特優勢。中醫藥作為我國獨特的衛生資源、潛力巨大的經濟資源、具有原創優勢的科技資源、優秀的文化資源和重要的生態資源,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堅持中西醫并重的衛生工作方針,加快發展中醫藥事業,對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弘揚中華傳統文化、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近年來,我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較快,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隨著經濟全球化、科技進步和現代醫學的快速發展,我市中醫藥發展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出現了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中醫藥特色優勢有所淡化,服務領域趨于萎縮;中醫藥理論和技術方法創新不足,老中醫藥專家的學術思想和經驗沒有得到很好傳承;中醫藥發展的基礎條件較差,基層中醫藥人才缺乏;中醫藥的投入補償機制和保障措施還不完善。為此,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我市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緊緊圍繞國家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目標和要求,注重發揮中醫藥在促進我市醫藥衛生事業乃至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大扶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強中醫藥工作,開創我市中醫藥事業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新局面。
二、發展中醫藥事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動力,把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作為中醫藥工作的出發點,保持和發揚中醫藥特色優勢,注重繼承與創新,豐富和發展中醫藥理論和實踐,推動我市中醫藥事業加快發展,為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服務。
(二)基本原則。
--堅持中西醫并重與協調發展。推動中醫與西醫相互取長補短、發揮各自優勢,促進中西醫結合。
--堅持繼承與創新的辯證統一。既要保持中醫藥特色優勢,又要積極利用現代科技的手段和方法。
--堅持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統籌兼顧。推進中醫藥醫療、預防、養生保健、科研、教育、文化等全面協調發展。
--堅持發揮政府扶持和推動作用。完善政策措施,動員各方面力量共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
(三)總體目標。到2020年,建立起覆蓋全市、特色突出、醫療服務能力較強、基礎設施完備的中醫藥服務網絡,努力實現全市中醫醫療、預防、養生保健、科研、教育、文化等全面協調發展,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更加完善,中醫藥管理體制、政策措施進一步健全,減輕群眾醫療衛生負擔,提供“簡、便、驗、廉”的中醫藥服務,推動公共衛生均等化。進一步繁榮發展中醫藥文化,加強中醫藥國際交流與合作,全面提升我市中醫藥事業發展水平。
三、完善中醫藥服務體系,夯實中醫藥事業發展基礎
(一)合理規劃布局中醫藥服務網絡。研究制定全市“十三五”時期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建設以市中醫醫療機構為龍頭,以區市縣中醫醫療機構為骨干,以綜合(專科)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為基礎,以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為網底的中醫藥衛生服務網絡,內容涵蓋預防、治療、康復、養生保健等功能。各地區在區域衛生規劃中要合理規劃和設立中醫醫療機構。原則上每個區市縣要辦好一所代表本區域中醫醫療水平的中醫或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對已設立的政府辦中醫醫療機構不撤銷、不改變中醫醫療機構性質。重點加強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實現100%的鄉鎮中心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有中醫科、中藥房,所有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均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探索建立1至2個以三級甲等中醫醫療機構為核心,由若干個二級中醫醫療機構以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組成的中醫醫療聯合體,采取縱向幫扶、資源整合等方式,加強基層中醫醫療機構建設,發揮中醫藥特色,提高中醫藥服務水平。
(二)加強中醫醫療機構基礎設施和信息化建設。各級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推進中醫醫療機構基礎設施改造建設,將中醫醫療機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列入本級政府“十三五”發展規劃,使中醫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條件及設施得到進一步改善,達到國家建設標準。加強以醫院管理信息系統和電子病歷為重點的中醫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力爭5年內,市、縣兩級中醫醫療機構的信息化建設達到國家標準并實現資源共享。
(三)強化綜合(專科)醫院中醫藥和中西醫結合工作。
二級以上綜合(專科)醫院要設立中醫科或中西醫結合科,并設置一定比例的中醫病床,滿足患者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在各級醫療機構中嚴格貫徹落實《綜合醫院中醫臨床科室基本標準》《醫院中藥房設置基本要求》《醫療機構中藥煎藥室管理規范》,切實做好綜合性醫院的中醫內涵建設。要積極參加全國綜合(專科)醫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創建活動。
(四)積極促進非公立中醫醫療機構發展。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舉辦中醫醫療機構,將中醫專科醫院和中醫門診部、診所、坐堂醫診所以及中醫養生保健機構作為社會辦中醫的優先領域,留出足夠發展空間。鼓勵有資質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名老中醫開辦中醫診所或個體行醫,允許符合條件的藥品零售企業舉辦中醫坐堂醫診所。社會力量辦中醫醫療機構在醫保定點、科研立項、職稱評定、繼續教育等優惠政策方面和在服務準入、監督管理等方面,與公立中醫醫療機構享受同等待遇。
四、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推進中醫藥“三進”工程
(一)切實加強基層中醫藥工作。以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的創建活動為載體,推進中醫藥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的“三進”工程,發揮中醫藥“簡、便、驗、廉”的優勢,積極向社區和農村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進一步提高基層醫療機構中醫藥服務質量和水平,把中醫藥技術與服務貫穿到預防、治療、康復保健的全過程,不斷增強中醫藥服務的可及性。力爭5年內,我市轄區內的基層醫療機構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100%.積極參加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市和中醫藥服務示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創建活動。
(二)積極開展中醫藥特色的預防保健服務。一是構建覆蓋我市城鄉的中醫“治未病”服務體系,建立中醫藥特色的預防保健平臺。在市中醫醫院設立中醫“治未病”中心,并爭創國家級中醫“治未病”建設項目,在區市縣中醫醫院設立若干個中醫“治未病”分中心,將中醫預防保健服務延伸到基層,在各個區市縣搭建“治未病”服務平臺,10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中醫“治未病”健康指導室,為轄區內居民配備“治未病”健康服務指導員,實現“治未病”服務的全覆蓋。二是傳播中醫健康防病知識。在服務對象及廣大群眾中普及“治未病”的理念,使其了解、掌握中醫特色健康保健的實用知識與方法,增強全民健康意識。三是建立中醫健康檔案。在80%的居民健康檔案中加入以中醫體質辨識為主、體現中醫特色優勢的中醫健康管理內容,為居民提供個性化的預防、保健、養生、康復和醫療的創新型健康服務。四是擴大我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醫藥健康管理的服務范圍,積極開展慢性病、精神衛生、婦幼、老年病等中醫藥綜合保健服務。
五、加強中醫醫療機構服務能力建設,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
(一)實施名院、名科、名醫“三名”工程。積極創建國家示范中醫醫院和國家重點中西醫結合醫院。加大對全國、省重點中醫專科(專病)等的建設力度,“十三五”期間,在原有基礎上再爭創3至5個全國中醫重點專科(專病)和6至8個省中醫重點專科(專病),形成一批中醫特色突出、臨床療效顯著、技術優勢明顯、創新能力較強的中醫專科(專病)群體。制定《大連市中醫重點專科評定及管理辦法》,開展大連市中醫重點專科創建工作。
弘揚國醫大師精神,鼓勵大連本土的醫療機構邀請國醫大師來連會診、講學及帶徒等,市財政對其給予經費支持。加強國家級、省級、市級名老中醫、老中醫、名中醫隊伍建設,培養一批理論功底深厚、學術造詣較高、實踐經驗豐富、臨床和科研能力較強,在國內和省內中醫界有一定學術地位和影響的知名中醫專家。將市中醫醫院打造成老中醫、名中醫、名老中醫培養基地,在全國名老中醫和省名中醫的基礎上,集中力量,打造“國醫大師”.適時開展“大連市名中醫”和“大連市中醫新秀”評選活動。依托大連市中醫醫院設立“大連市名醫館”,整合優質中醫資源,為全市名中醫搭建診療平臺,為廣大群眾提供優質中醫藥服務。
(二)加強中醫醫療機構服務能力建設。研究制定中醫診療常規、出入院標準、用藥指南、臨床診療路徑、醫療服務質量評價標準等技術標準和規范,促進中醫醫療機構因病施治、規范診療、合理用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以病人為中心,完善服務模式,推廣中醫綜合治療。在中醫醫院門診推廣設立中醫藥綜合治療區,在病區設立中醫藥綜合治療室,在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農村鄉鎮衛生院設立便民中醫館,改善中醫診療環境,配置必要的中醫診療設備,提高基層中醫藥服務水平,為人民群眾提供多種形式的中醫藥服務。充分發揮中西醫結合的臨床優勢,重點組織開展對腫瘤、肝炎、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疑難病癥和老年性疾病的中西醫結合防治研究,提高臨床療效,創新醫學成果。
(三)推進中醫藥繼承與創新工作。認真做好中醫藥繼承工作,在建設全國和省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的基礎上,建設市級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組織專門人員整理相關醫家醫案,研究其學術思想、技術方法和診療經驗。
整理研究傳統中藥制藥技術和經驗,形成技術規范。在全市范圍內對民間傳統秘方和驗方進行收集、篩選和論證,對分布在基層、民間的中醫藥傳統知識進行搶救性調查、挖掘和整理,全面掌握我市中醫藥傳統知識資源狀況,為規范我市民間中醫診療技術服務奠定基礎。
加快中醫藥科技進步與創新。中醫藥管理機構要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科技創新體系、評價體系和管理體制,改革和創新項目組織管理模式,整合中醫藥科技資源,推進中醫藥科研基地建設。大連市政府設立大連市中醫藥重點科研攻關項目,完善中醫藥科研項目申報、評審、立項、驗收制度,促進中醫藥科研成果轉化,每年爭取立項25至30項中醫藥科研課題。
六、全面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為中醫藥事業可持續發展提供保證
(一)加強高層次中醫藥專門人才的培養。做好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和全國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項目工作,開展省、市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培養一批高層次中醫藥專門人才和優秀學科帶頭人。在全市構建一支年齡結構完善、專業配置合理、學術梯隊健全的富有創新能力和協作精神的中醫藥人才隊伍。
(二)加強基層中醫藥人才和技術骨干的培養。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要支持高等院校增設中醫藥相關專業和課程,擴大人才培養規模,加快培養中醫藥方面的專門人才。制定優惠政策,鼓勵高等院校對口專業畢業生從事中醫藥相關工作。鼓勵和支持基層中醫藥人員參加國家免費學歷教育以及符合條件的中醫執業醫師帶徒培訓。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鼓勵中醫藥大學應屆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將農村具有中醫藥一技之長的人員納入鄉村醫生管理。
(三)加強中醫藥繼續教育和基層技術人員的培訓。在各層次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中推行中醫經典、臨床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等中醫藥教育必修項目。開展中醫藥人員畢業后教育,創建1個國家級和3個省級中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鼓勵西醫師學習中醫,培養一批中西醫結合人才。實施中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加快推進規范的中醫醫師多點執業。
七、推進中醫藥文化建設與國際交流,提升中醫藥事業的影響力
(一)推進中醫藥傳統文化傳承體系建設。弘揚大醫精誠的中醫藥文化,建立以市級中醫醫療機構為依托的區域性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體現中醫藥文化特征,弘揚傳統職業道德,使之成為傳承發展中醫藥文化的重要陣地。創新中醫藥文化科普傳播模式,建立大連市中醫藥文化科普專家隊伍, 加強鄉村、社區和家庭中醫藥文化宣傳普及工作,使基層中醫藥文化宣傳普及率達100%.進一步完善中醫藥新聞宣傳機制。
(二)搞好中醫藥的國際傳播與交流。搶抓國家實施“一帶一路”戰略的有利機遇,充分利用我市獨特的歷史淵源和地理優勢,積極創造對俄羅斯、日本等國家的交流和學習機會,開展中醫藥國際科技合作人才培養,探索發展具有大連特色的中醫藥健康旅游事業,從保健、預防、診療、康復等多方面挖掘我市中醫藥市場資源和潛力,創建一批中醫藥對外醫療保健服務示范機構,吸引更多的境外消費者,增強我市中醫藥事業的影響力。
八、強化政策扶持,完善中醫藥事業發展保障措施
(一)完善財政支持政策。建立穩定長效的中醫藥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加大各級財政對中醫藥事業的投入。重點支持開展中醫藥基礎設施建設、中醫藥特色服務能力建設、重點學科和重點專科建設、中醫藥人才培養等工作。
(二)加大醫保優惠政策力度。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的定點醫療機構范圍。根據基金使用情況,適時提高中醫醫院住院報銷比例。新農合中醫醫院住院報銷比例提高10%.對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目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的乙類中醫診療項目和中(成)藥,適當降低個人自付比例。對定點醫療機構取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批的制劑批準文號的中藥制劑,經審核后,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對參加綜合改革的醫療機構的中藥飲片不實行零差率銷售。
(三)加強規劃布局和用地保障。各地區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統籌考慮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需要,擴大中醫藥健康服務用地供給,優先保障非營利性中醫藥健康服務機構用地。在城鎮化建設中,優先安排土地滿足中醫藥健康服務機構的發展需求。按相關規定配置中醫藥健康服務場所和設施。支持利用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存量房產和原有土地興辦中醫藥健康服務機構,對連續經營1年以上、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中醫藥健康服務項目,可根據規定劃撥土地辦理用地手續;對不符合劃撥用地條件的,可采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
(四)完善財稅價格政策。落實好國家和省現行支持中醫藥相關產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發揮價格在促進中醫醫療機構發展中的作用。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中醫醫療機構按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用電、用水、用氣、用熱與公立醫療機構同價。
(五)優化投資融資引導政策。鼓勵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加大對中醫藥服務業的支持力度,創新適合中醫藥服務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擴大業務規模。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中醫藥服務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債券。政府引導、推動設立由金融和產業資本共同籌資的中醫藥服務業投資基金。
九、切實加強對中醫藥工作的領導,為中醫藥事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與條件
(一)健全工作機制。市政府成立加快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中醫藥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強化政府在發展中醫藥事業中的責任,形成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將政府舉辦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基本公共衛生范疇。
(二)強化行業監管。衛生計生部門要參與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履行政策制定、監督管理、行業規范、服務評估等職責。發展改革部門要將中醫藥事業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支持中醫藥服務設施建設。財政部門要對中醫藥事業發展給予財力保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中醫藥服務人員管理和醫保政策支持。規劃、國土房屋、城鄉建設部門要統籌規劃中醫藥服務設施建設和土地供應。稅務部門要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商務、金融、文化、教育、旅游、廣電、物價、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按各自職責分工做好監督管理。
(三)加強督促落實。市政府將中醫藥事業發展工作納入對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的績效考核。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要根據本意見要求,結合實際研究落實辦法。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本部門職責,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市加快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本實施意見執行情況的督導檢查和工作協調。
大連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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