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農業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關于促進都市現代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2025-06-08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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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農業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關于促進都市現代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滬農委[2007]163號)各區(縣)農委,閔行區農業和綠化管理局,光明集團:為落實《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農業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關于促進都市現代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滬農委[2007]163號)
各區(縣)農委,閔行區農業和綠化管理局,光明集團:
為落實《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促進都市現代漁業發展,結合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原則
漁業既是傳統產業,又是發展現代農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積極發展都市現代漁業,是轉變漁業經濟增長方式、提升產業發展質量和水平的迫切需要,是漁業增效漁民增收的根本途徑。
發展都市現代漁業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循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以政策、科技、設施裝備、人才為支撐,運用先進的生產方式和經營管理手段,實現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和諧統一,全面提升產業發展素質和水平。
發展都市現代漁業的原則是科學養護與合理利用相結合、國內資源開發與國際資源利用相結合、結構調整與轉產轉業相結合、漁業生產與加工服務相結合、水產養殖與資源增殖相結合,實現漁業經濟、農村漁區社會和水生生態的協調發展。
二、目標任務
“十一五”期間,都市現代漁業發展的目標是通過實施轉變漁業經濟增長方式、拓展漁業發展功能、提升漁業產業水平和質量三大戰略,按照“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要求,努力構建健康的養殖業、合理的捕撈業、先進的加工業和新興的休閑漁業的產業體系,實現漁業增效、漁民增收。主要任務是:
1、著力建設標準化生態型水產養殖場,構建現代水產養殖業發展體系。“十一五”期間建成2萬畝標準化生態型水產養殖場和10萬畝標準化水產健康養殖基地。
2、強化水產養殖“四大體系”建設。一是按照發展種源漁業,提高水產良種覆蓋率的目標,構建以國家級、市級和特種水產良種場為主干的水產苗種體系;二是加強水產品產地環境安全評價與監控和水產品質量檢驗體系建設,發展生態、健康漁業;三是加強水產病害防治,開展優質漁藥漁飼料的推介,嚴格漁業投入品的監管,實施檔案漁業管理,構建水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檢測檢驗和認證認可體系;四是加大漁業科研成果轉化和先進實用技術推廣力度,促進漁業技術、經營、管理全面升級,通過政府推動、市場引導、項目帶動,建立科技人員直接到戶(社)、良種良法直接到塘、技術要領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快速轉化機制,構建高效的漁業科技創新和推廣體系。
3、積極發展遠洋漁業,調整近海捕撈業。鼓勵漁業企業走出去,扶持骨干企業在國外建立產、運、銷配套的遠洋漁業基地,開發遠洋自捕水產品運回保鮮、儲藏、加工技術,逐步完善冷鏈系統;建設國家級漁港,提高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能力;繼續做好漁船減船拆解工作,控制近海和長江漁業捕撈強度,強化漁業安全管理,增強漁業的抗風險能力;按照漁民自愿、政府引導、政策扶持、統一管理的原則,“十一五”期間完成一批漁船的更新改造,推廣節能、安全、環保的漁船和設施,改善漁船生產作業條件,提高漁船抗風險能力,提高漁貨物附加值,增加漁民收入。
4、鼓勵發展水產加工業,實施品牌戰略和產業化經營。通過實施產業化項目,做強漁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壯大漁業專業合作社。重點扶持一批水產品加工龍頭企業,鼓勵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水產品精深加工技術,努力打造自主品牌,加強技術創新,促進水產加工業向縱深發展,走漁工商、產供銷一條龍的產業化經營之路,建立健全水產品加工質量保證體系和水產品市場信息服務體系,拓展水產加工品出口市場,增強市場競爭力。
5、大力發展休閑漁業,增強漁業經濟發展延伸功能。結合標準化水產養殖基地建設和產業結構調整,在保護生態水環境的前提下,發展垂釣、漁家樂等都市休閑漁業,形成一批近郊以釣為主,以養為輔;中郊以釣為輔,以養為主,遠郊利用河口、灘涂、湖泊開展多種形式的“漁家樂”項目。“十一五”期間,遠郊建設5家大型垂釣場,中郊建設10家中型垂釣場,近郊建設多種形式的面向市民大眾的小型垂釣場。開發休閑漁業新領域,積極培育觀賞魚市場,扶持建立有一定規模的觀賞魚、水族器材生產基地。
三、完善漁業發展保障機制,落實支漁惠漁政策
“十一五”期間,在鞏固已有的各項支漁惠漁政策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重點從推進標準化水產養殖場建設、健全水產良種體系、鼓勵漁船更新改造、保護漁業資源等方面扶持都市現代漁業健康發展。
1、標準化生態型水產養殖場和水產健康養殖基地建設。標準化生態型水產養殖場建設面積一般不低于300畝,主要建設內容是基礎設施(包括土地平整清淤、場內道路、圍墻、進排水系統、護坡和輸配電線路等)、人工濕地和附屬配套設施;水產健康養殖基地建設面積一般不低于100畝,主要建設內容是基礎設施(包括土地平整清淤、場內道路、進排水系統、護坡和輸配電線路等)和附屬配套設施。
2、水產良種繁育和生產體系建設。從2007年起,啟動新一輪市級以上水產原良種場的更新改造工程,提高水產苗種綜合生產能力。繼續扶持良種龍頭企業,發揮國家級良種場的骨干示范作用,建設一批高起點、高標準的水產良種場,提高苗種生產的技術水平,進一步形成結構優化、布局合理、管理規范的水產原良種體系。
3、為改善本市海洋捕撈漁船生產作業條件,提高漁船安全性能和抗風險能力,從2007年起,推廣節能、安全、環保的海洋捕撈漁船和設施,“十一五”期間計劃更新改造主機功率為185-250千瓦和60-100千瓦兩種船型的海洋捕撈漁船60艘。對具有有效的漁業船舶登記證書、漁業船舶檢驗證書和漁業捕撈許可證,且產權明晰的捕撈漁船實施更新改造計劃,漁船功率指標單船增加一般不超過80千瓦。漁船更新改造以船東投資為主,按漁船建造中標價格給予適當補貼。
4、為控制長江漁業捕撈強度,推進漁民轉產轉業,“十一五”期間長江捕撈漁船計劃減船50艘。自2007年起,本著漁民自愿、實事求是的原則,具有有效的漁業船舶登記證書、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漁業捕撈許可證,且漁船產權明晰的長江捕撈漁船,可申請列入減船計劃,經批準,并按規定程序完成拆解任務的,按照漁船功率相應給予拆解補助。
四、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不斷提高行政管理能力
創新行政管理理念,增強為漁服務意識。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將工作重點轉到推進都市現代漁業、實現漁業增效漁民增收、促進社會和諧發展上來,堅持規劃先行,重視規劃落地,進一步調整漁業產業結構,積極推進漁民轉產轉業,拓寬漁民就業渠道,切實減輕漁民負擔,維護漁(農)民合法權益。
全面履行法定職能,堅持依法行政。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和促進都市現代漁業發展的要求,積極開展水產養殖生產、水產品質量安全、水生動物疫病、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等方面的監督管理,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
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要求,結合漁業管理長效機制建設,整合漁業管理力量,加強漁業綜合執法,完善應急機制,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漁業管理隊伍,切實提高漁業執法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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