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農業廳、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西省供銷合作社關于加快發展我省農資連鎖經營的意見
2025-06-08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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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農業廳、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西省供銷合作社關于加快發展我省農資連鎖經營的意見(贛農字[2004]67號)各市、縣(區)農業(畜牧、水產、農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供銷合作
江西省農業廳、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西省供銷合作社關于加快發展我省農資連鎖經營的意見
(贛農字[2004]67號)
各市、縣(區)農業(畜牧、水產、農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供銷合作社: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農業部、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聯合下發的《關于推進農資連鎖經營發展的意見》(農市發[2003]16號),推進我省農資連鎖經營事業的發展,提出加快發展我省農資連鎖經營的意見如下,請各地遵照執行。
一、推進農資連鎖經營的必要性
連鎖經營是指經營同類商品、使用統一商號的若干門店,在同一總部的管理下,采取統一采購或授予經營權等方式,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一種現代商品流通方式,主要有直營連鎖、特許(加盟)連鎖、自由連鎖等類型,具有規模化、網絡化、信息化的優勢。
農資是重要農業生產要素,發展連鎖經營能夠盡快形成規模化的營銷網絡,有利于企業提高市場競爭力;有利于理清物流渠道,規范售后服務,控制農資商品質量;有利于促進農資大流通,改造農資營銷體制。我省農資消費市場巨大,但目前基層農資經營企業數量多、規模小、效益低,市場競爭激烈。這種經營方式不利于有效地控制農資產品質量,難以滿足為廣大的農民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的需要。當前,已有實力強大的省外農資連鎖經營企業進入我省,這為我省發展農資連鎖經營提供了好的經驗,因此,各級農業、工商行政管理、供銷社等有關部門要在積極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保障他們健康發展的同時,充分認識發展農資連鎖經營緊迫性,把引導、扶持我省的農資連鎖經營企業發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抓緊抓好。
二、適合連鎖經營的農資產品
目前適合開展連鎖經營的產品主要包括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種苗、肥料、農藥、農膜、農機具、飼料及添加劑等。
三、落實發展農資連鎖經營的有關政策
2002年9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務院體改辦、國家經貿委《關于促進連鎖經營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02]49號),對連鎖經營在行政審批、統一納稅、規范執法檢查等方面作出了統一的政策規定,這為發展農資連鎖經營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環境。2003年1月1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中提出:“允許和鼓勵各類工商企業到農村以連鎖方式經營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打破了原有農資經營的市場準入框框,為各類工商企業到農村以連鎖方式經營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創造了有利的條件。各地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貫徹落實,積極利用這些優惠政策,促進我省農資連鎖經營健康快速發展。
(一)簡化行政審批手續,方便連鎖經營企業登記注冊
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簡化農資連鎖經營審批手續,縮短審批時間。農資連鎖經營企業設立全資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門店,可持總部出具的文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注冊,免于辦理工商登記核轉手續。
連鎖經營企業經營有些農資,需要辦理有關批準文件(或許可證、經營資格證)的,可由總部統一向審批機關辦理批準文件(或許可證、經營資格證),在確定的經營區域范圍內,連鎖門店可不再辦理相應批準文件(或許可證、經營資格證),由總部(或連鎖門店)持加蓋總部印章的批準文件(或許可證、經營資格證)復印件,向連鎖門店所在地有關部門備案,并在連鎖門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相關登記即可。有關部門在核定農資連鎖經營企業的經營范圍和辦理農資經營批準文件(或許可證、經營資格證)時,對不同地區和系統的所有企業要一視同仁,不得歧視。
(二)實行統一納稅,促進連鎖經營跨區域發展
對省內跨區域經營的直營連鎖企業,經省稅務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可由總部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在省內統一申報繳納增值稅。對市、縣內跨區域經營的直營連鎖企業,經市、縣稅務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可由總部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在市、縣內統一申報繳納增值稅。
對連鎖企業省內跨區域設立的直營門店,凡在總部領導下統一經營,與總部微機聯網,并由總部實行統一采購配送,統一核算,統一規范化管理,并且不設銀行結算帳戶、不編制財務報表和賬簿的,由總部統一繳納企業所得稅。
四、加強指導,推進農資連鎖經營發展
(一)培育農資連鎖經營龍頭企業
連鎖經營依靠規模效益盈利,投資大。各地要注意培育和發展農資經營大型龍頭企業,以他們為核心,整合現有農資營銷網絡,發展連鎖經營。鼓勵相同業態或經營內容相近的農資經營企業通過兼并、聯合等形式,進行資產與業務重組,建立產權清晰的股份制核心企業,以此帶動連鎖經營實現低成本擴張和跨地區發展。發展農資連鎖經營要打破行政區劃限制,嚴禁部門壟斷和地方封鎖,搞“小而全”。
農業技術服務部門多年來從上到下建設了一批從事農業生產資料生產、加工、經銷活動的企業,設立了不少經營網點,發展農資連鎖經營有一定條件。各地農業部門要引導和鼓勵這些企業創新和轉變營銷方式,積極探索和發展連鎖經營。要注意發揮農業技術服務網絡的優勢,將農資連鎖經營與技術推廣服務緊密結合。要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引進有實力的各類企業來領辦農資連鎖經營企業。
供銷社是農資經營的傳統部門,具有比較健全的銷售網絡和倉儲體系,發展農資連鎖經營得天獨厚。近年來,通過對自身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的改革,形成了一批有一定經濟實力的區域龍頭企業,增強了農資分銷服務能力和市場控制能力。各地供銷社要繼續鼓勵農資企業結合自身實際,充分利用自身優勢發展龍頭企業,領辦農資連鎖經營,加快對現有經營渠道、網點資源的重組利用,用現代流通方式改造傳統經營網絡,盡快形成高效、暢通、有序的農資物流新體系。
鼓勵其他有實力的工商企業參與農資連鎖經營,開拓農村市場。這些企業一般在其他領域已取得較為成功的業績,積累了較豐富的資金,具備市場營銷的經驗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轉而拓展農村市場,發展農資連鎖經營,可以發揮其資金雄厚、管理手段先進的優勢,為農資流通注入新生力量,促進連鎖經營更快地發展。
(二)建立完善農資物流配送體系
集中采購,統一配送,是連鎖經營的重要一環。發展連鎖經營,必須建立高效運轉的物流配送中心。要引進和開發適宜農資特點的物流管理技術,努力實現農資倉儲立體化、裝卸搬運機械化、商品配貨電子化,提高配送中心的管理水平。物流配送中心建設要考慮農資在儲藏、運輸方面的安全性要求,要注意與改造傳統倉儲運輸企業相結合,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物流設施的潛力與作用。
(三)培育農資連鎖經營品牌
品牌是企業的形象,連鎖經營在相當程度上是品牌經營,沒有好的品牌,農資連鎖經營難以做強、做大。農資連鎖經營企業要實施品牌發展戰略,始終把創建和維護良好的品牌形象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通過建立和完善企業誠信制度、規范經營行為、強化商品質量管理、完善售后服務制度等來樹立自身的品牌形象。農資連鎖經營企業總部在嚴格品牌授權使用與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可以利用品牌發展特許經營,吸收加盟店參與,擴散品牌效應。各地農業、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要加強農資市場監管,保護農資連鎖經營的知名品牌,打擊侵犯商標等知識產權的違法經營活動。
(四)搞好農資售后服務
農資作為農業生產要素,在使用過程中有很強的技術性。農資連鎖經營要將農資銷售與技術推廣服務緊密結合,通過有效的技術服務帶動農資銷售。連鎖經營的管理與服務人員除接受一般經營管理業務培訓外,還應加強農資技術知識培訓與學習,具備指導農民正確使用農資和傳播先進適用技術的能力。農資銷售與技術服務要貼近農村,方便農民,適應農時,要實行質量承諾制度,完善售后服務機制,讓農民買得放心,用得稱心。
五、加大農資市場的監管力度,規范農資市場
各地農資管理部門要加大對無證(照)經營的打擊力度,堅決查處經營假冒偽劣農資的行為,維護農資市場秩序,為農資連鎖經營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有關執法部門要加強工作協調,明確職責分工,開展執法檢查,避免對連鎖經營企業的多頭和重復檢查。要根據連鎖經營的特點,強化總部的商品質量管理責任,把檢查重點放在總部和配送中心,對連鎖門店經營商品出現的質量問題,總部要負責承擔相應經濟責任。嚴禁向農資連鎖經營企業亂收費、亂攤派,有規定需要收費的,必須公開收費依據與標準,規范收費行為。
農資連鎖經營在我省還處于起步階段,各地農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供銷社要積極支持農資連鎖經營的發展,注意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加強指導,力爭通過幾年努力,使我省農資連鎖經營的規模化和規范化水平有一個明顯提高,在我國農資流通領域占據重要位置,發揮引領農資流通組織方式和經營形式創新的帶動作用。
江西省農業廳????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西省供銷合作社??
二00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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