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
2025-06-08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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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貴政辦發〔2016〕2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為認真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
(貴政辦發〔2016〕2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桂政辦發〔2015〕93號)精神,切實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提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高度重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近年來,受農村地區機動車增長迅速、車輛基數龐大、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道路通行條件差等諸多因素的影響,我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突出。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從推動農村和諧穩定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突出抓好農村道路基礎設施建設,切實改善農村道路安全通行條件。
二、明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思路
在黨委、政府的支持下,形成“政府領導、部門配合、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機制。各級黨委、政府以及下屬基層組織要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為重要議事內容,按照職責權限健全相應制度,層層將任務分解落實,并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和綜合治理考評,逐步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層化、社會化、多元化,通過明確工作任務,形成各級黨委、政府統籌領導,各職能部門協調聯動,全社會齊抓共管的新局面。
三、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機制
(一)建立完善縣(市、區)、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縣(市、區)、鄉鎮政府是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由縣(市、區)、鄉鎮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召集人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每季度對轄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勢進行研判分析,研究部署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重點工作,對部門聯合執法檢查、整治行動進行統一部署。
(二)建立完善農村基層交通管理制度。各鄉鎮要成立交通安全管理站,在業務上受上級政府、公安交管、教育、交通運輸、農機監理等部門的指導,履行本轄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由分管安全生產或交通管理的領導擔任站長,至少設置1名專職交通管理員負責處理日常事務,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和交通安全勸導服務站開展工作;每個行政村要至少設有2名交通安全協管員作為交通安全管理站成員(可由村干部兼任),負責交通安全管理站各項工作的推進和落實。各鄉鎮要在車輛、人員密集的鄉村道路交匯路口,以及鄉鎮轄區重要、危險路段設置交通安全勸導服務站,安排固定的值守備勤營房,配置勸導檢查攔停裝置、設備;至少配備3個工作人員,履行交通安全宣傳提示、交通違法糾正,保護交通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傷員,督促機動車所有人辦牌辦證,按期審驗等職能;每逢春節、清明、五一、中秋、國慶等重大節假日及轄區圩日開展交通安全勸導和交通安全宣傳工作。2016年底前,要實現全市所有鄉鎮均設有交通安全管理站(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農村交通安全勸導服務站和專職交通管理員,所有行政村設有交通安全協管員。各級政府要將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勸導服務站、專職交通管理員和交通安全協管員的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全力保障農村基層交通管理制度落實和完善。
(三)完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綜合執法機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充分發揮領導作用,在每個鄉鎮建立1支由政府牽頭,公安、交通運輸、農機等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隊伍,在春耕、秋收、蔗糖榨季等農村地區機動車、農業機械使用高峰時段和重大節假日,充分結合交通安全勸導服務站開展聯合執法,重點針對農村地區無牌無證、農機違法上路、酒后駕駛、校車違規運行、尤其是非法營運、面包車超員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綜合整治。
四、推進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一)改善農村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的意見》(國辦發〔2014〕55號),加大對農村道路建設、改造力度和交通安全設施投入力度,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用于農村道路安全隱患的治理和農村道路通行條件的改善;每年組織開展道路安全隱患排查,建立上報自治區整改和市、縣整改的隱患整改臺帳,在下一年度財政預算中保障道路安全隱患治理資金,督促各整改責任單位落實道路安全隱患治理工作。農村道路規劃建設的相關部門要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納入農村道路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并組織實施。對新建、改建的農村道路,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執行交通運輸部《農村公路建設指導意見》中《農村公路建設暫行技術要求》有關規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同步規劃設計建設制度,設置與道路等級匹配的交通標志、標線和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工程質量和道路通行條件。重點改造急彎、陡坡、臨水臨崖、長下坡和學校、幼兒園門口路段,設置反光鏡、防撞墩、波形護欄等安全設施,增加讓行、減速標志標線以及三級以下山區道路禁止客運車輛夜間通行的禁令標志。
(二)創新農村道路養護機制。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5〕49號)要求,切實履行本轄區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和養護的主體職責,嚴格落實農村公路養護資金標準,進一步完善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的目標責任和檢查、考核、獎懲機制。
五、培養新型農村客運市場
(一)加快農村客運站點建設。各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建、管、養、運”一體化發展思路,制定與農村道路建設規劃有效結合的農村客運發展規劃,突出農村客運站點、線路和運力投放規劃。要堅持將新建農村道路與農村客運站點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積極創造條件,力爭農村公路建成一條、驗收合格一條、客車通達一條,有效解決群眾出行難、出行貴、出行不安全的問題。
(二)落實農村客運優惠政策。各縣(市、區)政府要建立農村客運政策性補貼制度,統籌安排專項資金扶持農村客運發展。嚴格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中發〔2010〕1號)和《城鄉道路客運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9〕1008號)的規定,研究制定農村客運公共財政保障制度和科學合理的補貼方案,以促進農村客運班線的快速發展。各相關部門要針對農村客運相對干線客運經營效益低、公益性強等特點,按照“多予少取,放活讓利”的原則,積極支持農村客運發展,努力爭取上級財政支持,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參與農村客運市場。
(三)引導農村客運公交化。要本著“開得起,留得住,有效益”的要求,積極引導企業和社會資本投入農村道路客運經營,在穩定現有城鄉道路客運的基礎上,大力推行以公司化管理為主導的農村道路客運多元化管理模式,重點發展縣到鄉鎮、鄉鎮到鄉鎮、鄉鎮到行政村、行政村到行政村的支線客運,建立布局合理、暢通有序、安全便捷的農村道路客運網絡,提高農村道路客運覆蓋率。
六、推進農村地區校車規范管理
教育部門要牽頭建立健全我市校車標牌申領制度,要掌握本轄區內農村中小學校、幼兒園分布和學生數量、校車需求等情況,引導和規范鄉鎮學校按照要求購買標準校車接送學生,建立農村校車及其駕駛人管理檔案;教育、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全面加強學校負責人關于校車安全管理的培訓,完善校車教師跟車值班制度;鼓勵、吸納各類社會資源規范有序進入校車領域,實行規范化、專業化管理,構建合理、規范的校車服務市場。
七、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一)構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機制。鄉鎮政府要將交通安全宣傳工作納入交通安全管理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內容,每一行政村出口路段要刷寫一處墻體標語,每一所學校、幼兒園要設有一處交通安全宣傳欄,每學期至少安排講授一次交通安全課。要依托全區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在各村委會建立交通安全廣播宣傳站,每周進行一次交通安全宣傳廣播。
(二)強化媒體宣傳。各級政府要將交通安全公益廣告納入新聞媒體宣傳計劃,拿出一定經費,在各地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社、新聞網站全年發布公益廣告,時間及版面不少于年度發布商業廣告比例的4‰。各鄉鎮交通安全管理站要充分發揮基層交通安全管理機構職能,組織各行政村交通協管員收集完善農村客貨運駕駛人、面包車摩托車駕駛人、鄉鎮村組干部、學校老師等農村重點群體聯系信息,建立QQ、微信群,每月點對點推送安全提示信息。
八、明確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縣(市、區)政府負責制定轄區內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具體的實施意見,充實工作力量,建立健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機制;建立和完善本轄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加強農村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嚴格落實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對各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
鄉鎮政府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負管理責任,要組織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勸導服務站開展日常工作;掌握轄區內交通安全狀況,定期不定期組織開展農村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定轄區內農村交通安全管理、宣傳計劃并組織實施。
交通安全管理站負責管理本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完善轄區內道路、機動車和機動車駕駛人的基礎臺帳;組織各相關部門、行政村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建立隱患臺帳,并提交整改建議報告;指導交通安全勸導服務站開展農村交通違法糾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交通安全勸導服務站要在上級政府部門的指導下開展農村道路交通違法糾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公安、交通運輸、農機等部門開展農村道路執法工作。
宣傳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新聞媒體加大交通宣傳報道力度。牽頭組織司法、公安、教育等部門制定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加強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或交通安全隱患突出的運輸企業的新聞監督。
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全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綜合監督、協調、指導工作,依法開展事故責任追究倒查。牽頭組織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和安全隱患路段。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將完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納入農村道路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監督建設單位將安全設施投入納入道路建設項目概算,并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工信部門負責加強對機動車生產企業產品生產一致性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安全技術標準。
教育部門負責學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工作要求牽頭建立健全我市校車標牌發放制度,積極落實農村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農村地區學校落實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和教育,開展創建農村交通安全示范學?;顒?。
公安部門牽頭組織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農村道路交通路面執法、車輛登記管理、機動車駕駛證核發管理、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等工作,依法處理農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開展創建農村交通安全示范學?;顒?,廣泛宣傳安全出行知識。
司法部門配合宣傳、公安、教育等部門定期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公共教育和宣傳活動,負責制定全民普法計劃,組織實施普法活動進農村、進社區、進單位、進學校、進家庭活動。
財政部門負責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相關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政保障能力相適應的保障機制。重點保障各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鄉鎮交通安全管理站、鄉鎮專職交通管理員、農村交通安全勸導服務站、農村交通安全協管員的工作經費以及“生命防護工程”建設、道路安全隱患治理、交通安全宣傳等經費,推動落實國家對農村客運線路的油價補貼政策。
稅務部門負責積極落實國家對農村客運線路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加強農村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監管、道路養護、道路安全設施維護管理,扎實推進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按照嚴格占路施工項目的審批和道路施工區的管理。督促運輸企業、客運場站、公路業主落實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農村客運網絡發展的政策措施扶持力度,積極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配合執行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工作。
旅游發展部門配合公安部門和旅游風景區主管部門做好農村旅游風景區內道路、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隱患,健全旅游企業、車輛、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工商部門牽頭組織開展農村地區機動車、電動自行車銷售市場的整頓活動,打擊銷售偽劣及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產品的行為,并開展流通領域產品質量監管工作。
質監部門負責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的生產許可證監管,依法查處無證生產企業,開展生產領域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向社會及相關部門通告檢查結果,配合工商部門開展農村地區機動車、電動自行車銷售市場整頓活動。
農機部門負責拖拉機登記注冊和拖拉機駕駛證核發管理工作,督促拖拉機所有人、駕駛人及運輸業主落實交通安全各項制度和防范措施,加強農業機械上路行駛的管理。
九、健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機制
(一)監督管理保障。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由政府領導、部門監管的要求,認真落實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屬地管理和部門監管責任,建立健全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內容,層層分解、落實工作目標和責任,努力實現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健全、機構人員落實、管理制度完善、經費保障到位、考評考核過硬的格局
(二)業務指導保障。教育、公安交警、交通運輸、農機監理等部門要強化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監管,加強對交通管理站和交通勸導站的業務指導,加強對交通安全管理員、交通安全協管員的專業培訓,提高交通安全管理員、交通安全協管員交通違法糾正、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校車運行安全管理、農村客運和農機安全等方面業務水平。
(三)財政經費保障。各縣(市、區)政府財政部門要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相關資金納入財政預算,每年撥付專項經費重點保障各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鄉鎮交通安全管理站、鄉鎮專職交通管理員、農村交通安全勸導服務站、農村交通安全協管員的工作經費;根據每年建設計劃切實保障“生命防護工程”建設、道路安全隱患治理、交通安全宣傳等工作經費。
(四)責任落實保障。對農村道路發生的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要按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規定〉的通知》(桂辦發〔2014〕35號)、《中共貴港市委辦公室 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貴港市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規定>的通知》(貴辦發〔2014〕33號)及“四不放過”的原則,實行嚴格的責任倒查制度,依法追究責任領導、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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