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實施意見
2025-08-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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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實施意見(宣發〔2008〕11號2008年5月15日)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
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實施意見
(宣發〔2008〕11號 2008年5月15日)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以下簡稱“《決定》”)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皖發〔2007〕18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刻認識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決定》》(中發〔2000〕8號)精神,基本實現了人口和計生工作思路與工作方式的“兩個轉變”。全市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穩定在96%以上,人口自然增長率穩定在3‰以內,人口出生性別比保持在正常范圍,有效緩解了人口對資源、環境的壓力,促進了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我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正面臨更加復雜的局面,建國后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的到來給穩定低生育水平工作帶來嚴峻挑戰。各級黨委和政府要認真學習領會中共中央、國務院的《決定》和省委省政府《實施意見》的精神實質,牢固樹立人口憂患意識和人均意識,按照“穩定、提高、統籌”的工作方針,突出重點,創新機制,強化措施,統籌解決人口問題。
二、堅持宣城特色工作思路,確保“十一五”工作目標的順利完成
“十一五”期間,全市人口和計生工作要堅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決定》和省委、省政府《實施意見》,以鞏固、提高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縣水平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加強依法行政為重點,繼續穩定低生育水平,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左右,自然增長率穩定在5‰以內,到2010年全市總人口控制在280萬人以內。進一步提高以技術服務為重點的優質服務能力和質量,推進計劃生育民生工程建設,加快“標準化”工作法進程,健全、完善長效工作機制,確保整體工作穩居全省前列,促進我市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
實現上述目標任務,各級黨委、政府要做到“三個堅持”:
──堅持“黨政推動、基層基礎、綜合治理”三條基本工作經驗;
──堅持“以技術服務為重點的計劃生育優質服務與科學管理相結合,政府指導與村(居)民自治相統一”的工作格局;
──堅持三個“兩手抓”的基本工作思路,即:一手抓日常工作的規范管理,一手抓計劃生育優質服務;一手抓法定優先優惠政策的兌現和計劃生育民生工程,一手抓以綜合治理違法生育為重點的依法行政;一手抓婚育新風,一手抓認真扎實的工作作風。
三、大力推進綜合改革,不斷夯實基層基礎工作
全面推進人口和計生工作綜合改革,運用法律、經濟、教育、行政等多種手段,對計劃生育的調控體系、利益導向機制、管理機制、法制建設、服務體系、考核監督等各個方面,進行大膽改革和創新。
加強對全市人口和計生工作主要問題的研究,在總結經驗、適應發展的基礎上分步逐項建立全市統一的標準,形成“布局合理、環境整潔、程序規范”的“標準化”工作模式。
繼續堅持計劃生育“三為主”工作方針,進一步加大“縣指導、鄉負責、村為主”責任機制落實力度,繼續推進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建立綜治部門牽頭,公安、人口和計生等相關部門和街道參加的社區常住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機制,逐塊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長效工作機制,以規范管理為基礎,提高科學管理水平。
大力加強縣市區計劃生育服務站、所能力建設,切實發揮縣站對鄉所的指導帶動作用,著力健全縣站、鄉所、村室服務體系與功能。推進縣站鄉所科學管理,鞏固、提高國家和省“計劃生育優質服務縣”爭創成果。加大檢查檢驗等先進技術裝備建設力度,抓好國債項目和省重點項目的規劃與建設。引進和培養較高職稱技術人才,圍繞“生育、節育、不育”,開展以技術服務為重點的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和特色服務,樹立地方生殖健康診治服務品牌,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四、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健全利益導向機制
加大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力度,維護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嚴肅性。認真執行《安徽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規定》。堅持宣傳教育、依法打擊、技術服務、利益導向多措并舉,建立健全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遏制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趨勢。
嚴肅執行現行生育政策,嚴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加大政策外出生案件的查處力度,認真落實計劃生育非訴案件強制執行規范,依法足額征收社會撫養費。
建立和完善政府為主、社會補充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全面啟動宣城市獨(雙)女困難家庭扶助民生工程。繼續積極、準確地做好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工作。認真落實計劃生育家庭各項法定獎勵優惠政策和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企業職工退休時享有的法定獎勵政策。開展獨生子女家庭特別扶助工作,落實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參加合作醫療優惠等制度。探索建立節育手術保險、實行計劃生育夫妻養老保險等制度。
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在制定完善城鄉低保、社會救助、合作醫療、教育培訓、勞動就業、養老保險等普惠性政策時,都要注意掌握對計劃生育家庭優先優惠的原則。
五、創新形式,努力建設新型生育文化
進一步加大群眾性宣傳、引導、教育的力度,鞏固和發展我市長期堅持基本國策宣傳教育,城鄉群眾生育觀念不斷進步的良好局面。繼續深入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進一步加強人口形勢、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堅持黨委宣傳部門牽頭,法制、人口和計生、衛生、新聞等有關部門、單位協作,城鄉群眾參與的大宣傳格局。
六、強化保障,促進人口計生事業健康發展
繼續實行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堅持人口工作與經濟發展同決策、同部署。繼續堅持人口和計生目標管理責任制、“一票否決”制度。
進一步加強人口和計生工作機構、隊伍建設,重點選配好鄉鎮計生辦主任、服務所所長和村計生專干,按實際工作需要配齊配強鄉鎮(街道)計生辦工作人員。推進隊伍職業化建設,不斷提高整體能力。
加快建立以公共財政投入為主渠道的投入機制,各級政府分級投入到位,確保計劃生育工作經費適應人口計生工作發展需要。
各地、各部門每年都要根據中央《決定》和省、市《實施意見》精神,制定好工作意見,明確具體措施,進一步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為實現科學發展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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