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巢湖市委、巢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實施意見
2025-06-06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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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巢湖市委、巢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實施意見(巢發〔2008〕1號2008年1月24日)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
中共巢湖市委、巢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實施意見
(巢發〔2008〕1號 2008年1月24日)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以下簡稱中央《決定》)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皖發〔2007〕18號,以下簡稱省《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強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促進人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認清形勢,明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目標任務
1、充分認清新時期我市面臨的人口形勢。自實行計劃生育以來,全市少生260多萬人,有效地緩解了人口對資源、環境、就業、教育、醫療等方面的壓力,促進了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同時我們應當清醒地看到,在“十一五”期間乃至今后較長時期內,人口慣性增長勢頭依然強勁,我市將迎來總人口、勞動年齡人口和老年人口三大高峰。受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可以生育二孩的婚配對象逐漸增多的影響,政策內出生人口有所回升,人口總量將持續增長,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流動人口管理難度加大,人口老齡化程度加深,出生人口素質有待提高等問題,都是擺在我們面前的現實問題,需要切實加以解決。因此,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人口憂患意識和人均意識,增強做好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認真學習貫徹中央《決定》和省《實施意見》,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決定》和省《實施意見》精神上來,努力形成有利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良好社會氛圍。
2、明確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目標任務。堅持把穩定低生育水平作為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務,到2010年,全市人口總量控制在470萬人以內,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5.5‰以內,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穩定在95%以上,出生人口素質明顯提高,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勢頭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人口總量要控制在496萬人,總和生育率穩定在更替水平以下,出生人口性別比保持在正常值以內。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長效工作機制,形成以人的全面發展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點,把握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關鍵環節
3、繼續穩定低生育水平?!笆晃濉逼陂g,是實現穩定低生育水平這一任務的關鍵時期,必須嚴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堅決遏制生育水平反彈。強化再生育審批責任制,重點加強對再生育審批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婦女妊娠前必須辦理再生育審批手續,對未經批準終止懷孕14周以上妊娠的,不再批準其生育申請。衛生、公安、房產等部門在產婦分娩、新生兒入戶、辦理戶口和購租房屋登記時,應認真查驗計劃生育相關證件,并及時向屬地人口計生部門反饋有關計劃生育個案信息。不斷完善有獎舉報制度,嚴肅查處違法生育行為,是黨員、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以及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依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行為的黨紀政紀處分規定》從嚴懲處。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要進一步落實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責任制,切實做好本單位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4、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堅持宣傳教育、依法打擊、技術服務、利益導向多措并舉,加大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力度,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廣泛宣傳男女平等、少生優生等文明婚育觀念,深入開展 “關愛女孩行動”,積極推進“幸福工程”、“春蕾計劃”等社會公益活動。認真執行《安徽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規定》。各級人口計生、衛生、公安、食品藥品監督、工商等部門要通力協作,從源頭對終止妊娠手術、終止妊娠藥品和促排卵藥品實行嚴格監管,禁止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終止妊娠藥品。建立嚴格的B超檢查和人工終止妊娠登記、查驗證明、孕情檢測、孕產過程管理等制度,完善執業資質認證和B超使用準入制度,對非法實施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機構和直接責任人,要依法嚴肅懲處,取消非法實施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對象的再生育指標。
5、加強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將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以流入地為主、流入地與流出地相互配合的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新機制,促進人口合理有序流動。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流入地人口總數統籌管理,實行以流入地為主的目標管理雙向考核。建立和完善人口計生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定期召開會議,協調解決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相關事宜。把進城務工人員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加快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交流平臺建設,做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實現流動人口信息適時變動、異地查詢和跟蹤管理。
6、不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制定和完善提高出生人口素質規劃及行動計劃。建立市、縣(區)、鄉(鎮)三級出生缺陷干預體系和出生缺陷監測及通報制度。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與醫療衛生、婦幼保健等機構,要恪盡職守,密切配合,積極實施生殖健康促進計劃和出生缺陷干預工程,宣傳和普及預防出生缺陷科學知識,加強婚育咨詢指導,推進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和免費孕前醫學檢查,努力降低出生缺陷的發生風險和實際發生率。規范管理病殘兒醫學鑒定工作,完善病殘兒童數據庫管理。加強性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倡導嬰幼兒早期科學教育,強化獨生子女社會行為教育和培養。
7、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制定和落實老齡事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逐步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障制度。大力推行“民辦公助、公辦民營”管理方式,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各類老年福利服務機構,逐步建立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照料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農村要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計劃生育家庭養老保險制度,城市要逐步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探索和實施“愛心護理”工程,發揚和倡導敬老、養老、助老的良好社會風尚。
三、強化保障,確保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健康發展
8、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各級財政要逐年增加對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的投入,增長幅度要高于經常性財政收入增長幅度,保障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獎勵優惠政策、縣鄉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基本建設和隊伍建設、計劃生育經常性工作、計劃生育免費基本技術服務等經費的落實。建立以財政投入為主體的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保障機制,到2010年,全市各級財政投入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達到人均30元,除?。ê醒耄┌?0%的比例進行投入外,市、縣(區)分別按10%、70%的比例進行投入。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投入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探索籌建我市人口福利基金。
9、提高管理服務水平。繼續推行“村為主工作機制、村為主責任機制、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預警機制、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調度機制”。不斷加強縣區、鄉鎮、街道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十一五”期間,重點加強全市70個鄉鎮、6個街道的計生服務站(所、室)建設,形成“以縣級計生服務站為龍頭、鄉鎮服務所為主體、村(社區)服務室為基礎、流動服務車為紐帶”的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加快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化建設步伐。發揮市、縣區、鄉鎮、村(社區)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網絡作用,開發以全市人口個案信息為基礎的人口安全預警預報、流動人口綜合管理、獎勵優惠信息管理等綜合應用系統軟件,有效整合人口信息資源,實現資源共享。積極創造條件,開通市、縣區、鄉鎮計劃生育視頻系統。通過深入開展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縣區和鄉鎮創建活動,有力促進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的標準化、規范化和信息化。
10、完善利益導向機制。建立和完善政府為主、社會補充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依法兌現獨生子女保健費和主動放棄再生育的計劃生育家庭一次性獎勵,落實計劃生育免費基本技術服務制度。全面實施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患者生活補助制度、農村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幫助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籌措參加新型合作醫療費用,在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就診時享受“三免四減半”優惠政策。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在就業培訓、合作醫療、宅基地劃分、新技術推廣、飲用水工程、改水改廁、貧困生救助等方面,對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是農村獨生子女和雙女戶家庭給予優先優惠。對符合社會救助條件計劃生育家庭,通過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農村五保戶供養、特困戶生活救助等制度優先予以幫助。同時,逐步建立節育手術保險制度和長效節育措施獎勵制度。
四、加強領導,構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工作格局
11、建立健全決策調控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特別是將農村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要堅持完善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出現重大失誤,一把手要負主要責任。要把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重大事項督查范圍,各縣區黨委、政府每年年底要將本地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情況向市委、市政府作專題報告。各級人口與計劃生育領導小組每年至少要召開一次專門會議,分析、研究、會商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要堅持和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市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導小組每年對相關責任部門計劃生育執行情況,以及政策保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通報。組織、人事等部門要把領導干部落實人口和計劃生育責任制的情況作為衡量政績、獎懲任用的重要依據,對工作失職的要追究責任。同時要堅持在考核干部時,把計劃生育情況列入考核內容,干部提拔使用時要進行計劃生育情況審查。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在出臺相關社會經濟政策時要征求人口計生部門意見。
12、優化人口和計劃生育隊伍。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干部隊伍建設的決定》(巢發〔2007〕6號)。在農村綜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區劃調整中,確保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和人員穩定,不得隨意撤并和改變機構性質。要加強人口計生隊伍職業化建設,推進各級人口計生工作隊伍結構調整和優化,探索建立一支專業化、規范化的人口計生隊伍。人事、衛生、人口計生部門要認真做好人口計生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作。推進人口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認真落實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規范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和使用。加強人口計生系統行風建設,開展計劃生育便民維權活動,保障群眾計劃生育合法權益。嚴肅處理侵犯群眾合法權益和阻礙執行計劃生育公務的行為,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為計劃生育工作創造良好法制環境。加強人口計生干部教育培訓,努力提高各級計劃生育干部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增強為群眾服務的本領。
13、發揮群眾團體作用。構建“政府主導、部門指導、社會參與”的合作機制,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計劃生育協會等群眾團體在基層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中的生力軍作用。要穩定計劃生育協會機構和隊伍,市、縣區計劃生育協會要配備常務(專職)副會長(可兼任同級人口計生委副主任),專職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并按省有關文件規定審批。加強城鄉基層計劃生育協會組織建設,發展壯大志愿者隊伍。
14、加強宣傳教育培訓。宣傳、教育、文化、新聞、出版等部門要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公益性宣傳,形成有利于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圍。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大眾傳媒要辦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專題欄目。城鄉社區和重要公共場所要設立人口和計劃生育公益廣告設施。各級黨校要把人口和計劃生育理論納入黨員教育、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中等以上學校要將人口和計劃生育、生殖健康等納入教育內容。利用城市社區、農村基層各種文化場所、宣傳陣地,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人口文化活動。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中央《決定》、省《實施意見》和本實施意見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措施,認真抓好工作落實,為實現巢湖跨越式發展、和諧發展、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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