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等部門關于加強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
2025-06-07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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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生
執法
市級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局、廣西壯族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局、廣西壯族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加強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
(桂衛監督發〔2016〕20號)
各市、縣(市、區)衛生計生委(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中醫藥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發〔2015〕36號)(以下簡稱《綱要》)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執政和依法行政,切實強化衛生計生領域綜合監督執法,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衛生計生事業,加快推進健康廣西建設,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編辦、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國衛監督發〔2015〕91號),現就加強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體系建設,全面推進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工作,結合廣西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統一思想認識,高度重視實施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的意義
(一)加強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是維護群眾健康權益的重要保障。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工作(含中醫,下同)是衛生計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促進衛生計生法律法規落實、維護衛生計生服務秩序、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保證,具有較強的專業性、技術性。長期以來,在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正確領導下,我區衛生計生事業取得長足發展,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依法行政能力不斷增強,依法監督力度持續加大,依法執業水平逐步提升,為促進衛生計生事業持續發展、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做出了重要貢獻。
(二)加強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是深入推進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先后出臺了《決定》、《綱要》等重要文件,對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做出了重要部署,對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各種健康影響因素不斷增加,危害群眾健康的違法案件時有發生,社會高度關注。人口老齡化、全面實施二孩政策,人民群眾對健康服務需求和優生優育服務需求日益增加,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點多面廣線長的特點更加突出,對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的要求越來越高,而我區現有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存在監督執法人員短缺、經費保障不到位、執法的信息化程度低、中醫監督體系不完善等問題突出,現行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已明顯不適應綜合監督行政執法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切實增強依法執法能力和水平,推進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已迫在眉睫。
(三)加強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是深化政府機構改革的明確要求。隨著全區各級衛生計生機構改革的任務已經完成,相關職能調整逐步到位,要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實施意見》(桂政發〔2015〕2號)要求,遵循整合資源、轉變職能、綜合執法、提高效率的原則,加強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機構建設,建立起結構合理、運轉協調、權責統一、行為規范、執法有力、辦事高效的自治區、市、縣(區)、鄉(鎮)四級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機構。
二、健全執法體制,確實加強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工作
(四)完善監督執法體系。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整合衛生、計生現有行政執法資源,明確工作職責,組建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機構。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機構作為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集中行使醫療衛生、公共衛生、計劃生育等執法任務的行政執法機構。
自治區、設區的市和縣(市、區)級衛生監督所統一更名為衛生計生監督所。鄉鎮(街道)衛生和計劃生育辦公室要加強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工作,增強綜合監督執法能力,強化對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劃生育的綜合監督,至少有2名以上行政執法人員,并接受縣(市、區)衛生計生監督執法機構的業務指導。村級計生專干經過培訓后可兼任衛生計生監督信息員。
各市、縣衛生計生監督執法機構,要明確承擔計劃生育和中醫服務監督職責的內設科室。
(五)明確監督執法職責。各級衛生計生監督執法機構在同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領導下承擔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監督檢查衛生計生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依法開展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醫療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傳染病防治、計劃生育和中醫服務等綜合監督行政執法工作,查處違法行為。
在具體監督執法工作中,要貫徹屬地管理原則,促進執法重心下移。自治區級衛生計生監督執法機構主要負責對監督執法工作的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規范,開展業務指導、培訓和監督檢查,開展全區的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專項整治,查處大案要案等;市級和縣級衛生計生監督執法機構承擔本行政區域內衛生計生日常監督執法工作,受理對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市、縣監督機構主要職責見《自治區衛生計生委 自治區編辦關于整合優化全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和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資源的指導意見》(桂衛人發〔2016〕14號)中“市、縣綜合監督執法工作主要任務”相關規定。鄉鎮(街道)衛生和計劃生育辦公室承擔轄區內履行衛生計生法律法規宣傳、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政策貫徹落實、生育服務證辦理、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等任務。
(六)充實監督執法人員。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強化監督職責,依法履職。充實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力量,保證綜合監督行政執法工作正常開展。各地應結合實際綜合考慮轄區人口、工作量、服務范圍和經濟水平等因素配備衛生計生監督執法人員,加強執法力量。按照自治區有關衛生資源配置標準相關要求配置全區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機構人員(詳見附件)。有條件的,可適當提高配置比例。各級衛生計生監督執法機構所需的人員編制在本級編制總量內調劑解決。
三、強化隊伍建設,有效提升衛生計生綜合執法形象
(七)確保執法的專業要求。各級衛生計生監督執法機構應配備保證工作必需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至“十三五”末醫學、法學專業人員所占編制不得低于編制總額的85%。采取有效措施,嚴把進人關,市縣鄉新進的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人員應達到自治區業務主管部門對相關學歷和專業條件要求,逐步改善衛生計生監督執法機構人員結構,確保核定的編制主要用于執法專業人員的配備。
(八)加強執法隊伍的管理。強化對衛生計生監督員的法治教育、業務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強工作責任心和依法辦事的自覺性,不斷提高專業水平和業務素質,以適應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工作的要求。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取得相應資格,不能從事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工作。
(九)建立人才培養機制。要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衛生計生監督員業務培訓,把衛生計生監督執法人員培訓列入人才培養整體規劃,加強人才隊伍培養。充分利用國家和自治區的網絡學習培訓平臺,重點在于培養復合型的監督執法人才,建立一支高素質的衛生計生監督員隊伍。采用短期培訓與長期培訓相結合、理論與實踐教學相結合、區內培訓與區外培訓相結合等,促進衛生計生監督執法理念轉變和執法能力提升。
(十)推進職位分級管理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因地制宜、分類指導、與時俱進的原則,按照國家公務員分類管理的要求推進衛生計生監督員職位分級管理工作,做好衛生計生監督員職級評聘工作。構建獎懲并重的競爭激勵機制,暢通衛生計生監督員職位職級晉升途徑,充分調動衛生計生監督執法機構和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
四、規范執法行為,不斷提高衛生計生綜合執法水平
(十一)健全行政執法制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進一步規范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工作的具體操作流程,規范執法程序,建立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健全衛生計生監督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完善案件移送、協查的程序,做好部門之間案件移送以及跨區域案件協查工作,堅決克服有案不移、以罰代刑現象,實現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無縫對接。建立完善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與黨紀案件線索移送機制,規范內容和程序。
(十二) 強化執法監督機制。實行監督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格落實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監督執法機構、崗位執法人員監督執法責任和責任追究機制。加強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隊伍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提升隊伍形象,懲治執法腐敗現象。加強監督執法稽查工作,開展內部稽查和層級稽查,建立和完善衛生計生綜合監督稽查職責,規范執法行為,確保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十三)推行執法信息公開。制定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明確權力行使和責任制定依據、承辦機構、內容要求、風險級別,并依據權責清單,向社會公開部門職能、法律依據、職責權限、管理流程、監督方式等事項,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推進衛生計生監督執法信息公開,嚴格依法履職。
五、加強執法保障,確保衛生計生綜合執法取得實效
(十四)建立健全監督執法工作保障。衛生計生監督執法機構所需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以及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等,繼續由同級財政根據人員編制、經費標準、服務任務完成及考核情況通過現行渠道安排。要著力改善執法條件,合理安排執法裝備配備、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投入。要確實保障日常監督檢查、監督抽檢、專項整治、業務培訓、人員著裝等專項經費。各級財政部門要根據機構和隊伍整合情況,整合相關經費渠道,加強資金使用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指標,嚴禁將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掛鉤。
(十五)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衛生計生、機構編制、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務員管理等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密切配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負責組織實施,確保工作責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落實到位。各有關部門要注意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我區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工作順利推進。
(十六)抓好工作落實。各地衛生計生部門要積極主動地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認真梳理衛生計生監督執法體系建設中的存在問題,發揮好牽頭部門的作用,會同各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并加以解決,要勇于開拓創新,又要積極穩妥推進,有效整合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資源,優勢互補,強基固本,建立并完善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體系。各市、縣原則上在2016年12月底前制訂出臺具體的落實方案,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將適時會同相關部門,對各地進行督查。
附件: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計生監督機構人員配置參考標準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
2016年9月22日
附件: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計生監督機構
人員配置參考標準
區 域
配置參考標準
(人/萬人口)
配置參考數(人)
區 域
配置參考標準 (人/萬人口)
配置參考數(人)
廣西*
1.18
6333
貴港市
1.03
542
市級
0.24
1279
市級
0.26
135
城區
0.67
926
城區
0.54
98
轄縣
0.99
3952
轄縣
0.89
309
南寧市
1.03
741
玉林市
0.96
696
市級
0.28
200
市級
0.17
121
城區
0.44
120
城區
0.49
60
轄縣
0.95
421
轄縣
0.85
515
柳州市
1.25
451
百色市
1.25
493
市級
0.30
110
市級
0.16
64
城區
0.79
80
城區
0.94
30
轄縣
1.00
261
轄縣
1.11
399
桂林市
1.22
620
賀州市
1.19
255
市級
0.16
82
市級
0.29
61
城區
1.34
100
城區
0.70
70
轄縣
1.01
438
轄縣
1.10
124
梧州市
1.19
417
河池市
1.25
511
市級
0.19
67
市級
0.15
62
城區
0.99
60
城區
0.98
30
轄縣
1.00
290
轄縣
1.11
419
北海市
1.35
234
來賓市
1.21
307
市級
0.42
72
市級
0.26
66
城區
0.92
60
城區
0.65
68
轄縣
0.95
102
轄縣
1.15
173
防城港市
1.60
145
崇左市
1.34
320
市級
0.67
61
市級
0.24
58
城區
0.72
40
城區
0.85
30
轄縣
1.24
44
轄縣
1.14
232
欽州市
1.04
427
自治區級
0.02
110
市級
0.29
120
南寧鐵路局
--
60
城區
0.54
80
柳鋼
--
6
轄縣
0.87
227
* 含自治區級、南寧鐵路局、柳鋼的衛生監督機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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