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
2025-06-07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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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咸政發〔2014〕21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經濟開發區:為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加快多層次資本
咸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
(咸政發〔2014〕2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經濟開發區:
為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的精神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鄂政發〔2013〕35號),切實提高我市中小企業面向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能力,降低實體經濟發展的融資成本,增強企業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促進支柱產業、新興產業做大做實做強,推動全市經濟跨越式發展,特制定本意見。
一、工作重點
(一)推進企業境內外上市。充分調動企業上市積極性,支持企業因企制宜合理選擇上市途徑。鼓勵和支持主業突出、資產規模較大、盈利水平較高、競爭力較強的企業在主板市場上市;鼓勵和支持具有發展潛力、主業突出的特色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在中小企業板上市;鼓勵和支持符合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以及其他領域中具有自主創新能力、成長性強的企業在創業板上市;引導和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在境外市場上市。
(二)推進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即“新三板”)掛牌。搶抓“新三板”全國擴容機遇,建立全市“新三板”市場后備企業資源庫,實行動態管理,選擇條件相對成熟的企業重點扶持,強化指導,推進改制,使一批成長性好、發展潛力大的企業通過“新三板”市場實現快速融資并進一步做優、做強,成為帶動我市產業升級與經濟發展的骨干。
(三)推進企業在區域性場外市場掛牌。大力引進上海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前海股權交易中心、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等資本市場經營主體來咸設立分支機構或開展業務,力促更多的企業登陸區域性場外市場掛牌交易,借助市場化金融服務平臺,促進股權與資本對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四)加快發展資本要素市場。積極引進國家相關金融市場參與我市資本要素市場建設,引進上海文化產權交易所、武漢金融資產交易所、武漢農畜產品交易所等到我市設立分支機構,開展相應業務。建立咸寧特色的林權、碳排放交易權、農產品等生產要素交易平臺,推動綠色金融中心、農業金融中心、扶貧金融中心建設,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五)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引導和鼓勵各類創業投資、股權投資和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入駐發展,推動其與市場主體緊密結合,培育行業龍頭企業,帶動地方經濟轉型和產業升級。設立運作紅土成長信息產業創業投資基金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基金,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我市企業的投資力度。構建創新創業孵化基地,提供創業服務實踐載體,營造創新創業良好環境,解決創業初期的各種難題,為創業者創業之路打開“綠色通道”。
(六)積極發展債券市場。鼓勵經營穩定、業績優良、市場信譽好的大中型企業發行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推動重大基礎設施項目通過發行債券籌集建設資金。支持中小企業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中小企業集合債券,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通過資產證券化途徑融資,擴大債券直接融資規模和比重。
(七)大力培育發展中介服務機構。積極引進證券公司、期貨公司、有證券業務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等中介服務機構來咸設立分支機構,努力建設各類金融服務中介機構集聚、功能完善的資本市場中介服務體系。進一步擴大擔保基金規模,擴大中小企業擔保面。做大做強市中小企業擔保公司,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二、政策支持
(八)支持企業上市。認真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企業上市的若干意見》(鄂政發〔2008〕42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鄂政發〔2013〕35號)、《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上市工作的意見》(咸政發〔2011〕34號)各項優惠和獎勵政策。各級各部門要建立企業上市“綠色通道”,對上市后備企業在改制、資產重組、上市申報過程中涉及的各項審批等事務,采取“一企一議”方法,實行“一企一專班”責任制,簡化程序、特事特辦。
(九)鼓勵企業掛牌。市政府對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即“新三板”)掛牌的市直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的獎勵,對進入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等區域性場外市場掛牌的市直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獎勵,對我市在“新三板”和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的各前10家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和10萬元,并在安排財政調度資金時予以重點傾斜,符合政策規定的,優先推薦其享受國家及地方貼息債券、貸款、產業引導和科技扶持資金。
對扶持我市企業在“新三板”、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等區域性場外市場成功掛牌的中介服務機構進行獎勵,具體獎勵標準按照“一企一議”方法研究確定。各縣(市、區)、咸寧經濟開發區要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支持企業掛牌的要求,制定獎勵政策。
(十)支持企業發債。對我市各類債券的發行主體,在融資成功后且資金用于在本市新上項目、實施技術改造及開發新產品的,按照融資總額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上限為50萬元。
按照財政受益主體,獎勵資金實行分級負擔原則,市直企業由市財政給予獎勵,各縣(市、區)、咸寧經濟開發區企業由受益財政給予獎勵。市政府獎勵資金由市財政列支。
三、組織保障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咸寧市資本市場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咸政辦發〔2013〕98號)要求,市資本市場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做好全市資本市場建設發展規劃制定、政策措施完善和綜合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及時制定和完善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產業規劃、財稅扶持等政策措施。各縣(市、區)政府要建立健全資本市場建設工作領導工作機制,為企業充分利用資本市場創造良好條件。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發展過程中,有需要解決的相關問題和未盡事項,提請市資本市場建設領導小組按“一事一議”的原則專題研究解決。
(十二)加強考核督辦。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全省資本市場建設目標考評工作的通知》(鄂政辦函〔2013〕77號)要求,將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推進資本市場建設工作納入金融工作績效評價考核系統。對全市資本市場建設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辦,對工作措施得力,推進快,任務完成好的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落實不力,進展慢,未按期完成任務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整改。
(十三)強化培訓支撐。加大對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宣傳力度,在全社會營造重視資本市場建設的良好氛圍。加強與滬深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以及國內知名中介機構合作,制定系統培訓計劃,不定期為企業提供股份制改造、財務管理、金融工具選擇運用等專業輔導,提高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的主動性。
咸寧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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