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勞務輸出工作的意見
2025-08-02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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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勞務輸出工作的意見(寧黨發[2004]24號2004年4月26日)勞務輸出是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途徑,也是培養新型農民的戰略舉措。近年來,我區勞務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勞務輸出工作的意見
(寧黨發[2004]24號 2004年4月26日)
勞務輸出是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途徑,也是培養新型農民的戰略舉措。近年來,我區勞務輸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任務仍很艱巨。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這項工作,實現農民快速增收致富,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中發[2004]1號)(以下簡稱1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六大和中央1號文件精神為指導,以增加農民收入為核心,堅持“以政府引導為主、輸前培訓為主、向區外輸出為主、提高穩固率為主”的原則,拓寬領域,強化服務,擴大總量,提高質量,逐步走出一條政府推動、市場運作、流動有序、管理規范的勞務輸出新路子。
(二)目標任務:從今年起,到2007年全區穩定輸出農村勞動力達到64萬人。經過四年時間,力爭使全區75%的農戶每戶都能輸出1人,其中山區九縣(區)戶均輸出1人。爭取每人每年勞工收入在3000元以上,全區勞務總收入達到20億元,農民人均增加勞務收入480元。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勞動力市場,構建信息網絡。要加快勞動力市場建設,用3年的時間建立起連通全國,覆蓋全區,城鄉統一,高效快捷,服務規范的勞動力信息網絡,暢通勞動力資源供求和信息共享渠道,為農民輸出就業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盡快完善自治區勞動力市場和信息平臺建設。五個地級市的勞動力市場和信息網絡建設,由各市提供土地,自治區發改委負責立項投資,財政廳負責配置設備;各縣(市、區)和鄉(鎮)的勞務輸出工作站和信息網絡由縣(市、區)、鄉(鎮)提供辦公用房,自治區財政廳負責配置設備。
(二)抓好基地建設。在勞務輸入相對集中的地方,以市建立勞務輸出基地,設立服務機構,協調和對接本市勞務輸出和輸入工作。尤其是南部山區,要在抓好福建基地建設的同時抓好新疆基地建設。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要加強協調,避免在同一地區重復設立勞務輸出服務機構。各基地加強管理和服務,確保輸得出、留得住,提高輸出穩固率。
(三)強化培訓,提高勞務人員素質。搞好勞務人員技能培訓,是勞務輸出工作的基礎。各市要對現有的培訓資源進行整合,盡快形成多層次、全方位的培訓體系,提高培訓資源效益,鼓勵和支持組建職業技能培訓集團。自治區各有關廳局的職業院校也要與市場接軌,積極開展對農村勞動力的職業技能培訓,培養出更多市場需要的技能型務工人才。各市、縣都要建立勞務輸出培訓基地,實行培訓、技能鑒定、發證和就業一條龍服務。各級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必須經勞動保障部門進行資質認定后才能實施培訓。要采取靈活多樣的培訓方式,就近就地,方便農民。培訓工作的重點要從引導性培訓轉向技能性培訓。通過培訓,使待輸出的勞動力都能掌握一定的技能,提高就業競爭力,努力培育具有寧夏特色和競爭優勢的勞務品牌。對于培訓補助資金,要采取直補辦法,使接受培訓的農民直接受益。防止和糾正各種強制農民參加有償培訓和職業資格鑒定的做法。
(四)做到山川協作,城鄉互動。各市、縣要在對口扶貧的基礎上,加大區域間勞務輸出的合作力度,建立山川互補的勞動力流動就業渠道。引黃灌區要通過小城鎮建設和發展農業產業化吸納山區的勞動力。南部山區各縣在開拓區外勞務市場的同時,要積極爭取擴大區內勞務市場份額,特別是為川區組織和批量輸送季節性務工人員。自治區安排的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和建設用工量大的市縣,要盡量安排本區的農村勞動力,各項目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要作為一項硬任務來落實。
自治區各部門的包村扶貧點也要把勞務輸出作為重要工作來抓,每個點完成農民培訓任務后,必須輸出50人以上。
(五)確保資金投入。各級政府都要拿出一定的資金,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進行適當的補助。從今年起,自治區四年內從扶貧資金、支農資金、就業資金中共籌措6400萬元,重點用于勞務輸出的培訓補助等。勞務輸出專項資金要嚴格掌握使用,不得挪用。自治區政府(寧政發[2003]68號)文件確定對固原市資金扶持政策不變。
(六)切實保障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清理和取消農民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收費,簡化農民跨地區就業和進城務工的各種手續,放寬農民進城就業和定居的條件,嚴禁變換手法向進城就業農民及用工單位亂收費。對惡意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的用工單位,要依法追究其責任。自治區勞動保障部門和駐外辦事機構以及勞務輸出基地的服務機構,要積極協調輸入地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督促用工單位與輸出人員簽訂用工合同,及時兌現勞務工資,改善勞動條件,切實維護勞務人員合法權益,解除他們的后顧之憂。同時,要加強對勞務輸出人員的法制教育,增強勞務人員依法維權意識。
(七)大力做好宣傳工作。各地、各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勞務輸出工作的宣傳力度。報社、電視臺、電臺等新聞媒體要將勞務輸出宣傳作為重要內容,開辟專欄、專題或專版。文化演出單位要通過編排話劇、地方劇種等形式,廣泛宣傳勞務輸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宣傳各地在勞務輸出中的經驗及做法,宣傳勞務輸出的先進單位和務工人員艱苦創業的先進事跡。通過采取多種形式,使宣傳到村,深入到戶,努力營造一個關心、支持、積極參與勞務輸出的良好社會環境和氛圍。
三、組織領導
(一)健全組織體系。各級黨委、政府要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高度,提高對勞務輸出工作的認識,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要把勞務輸出工作作為硬任務擺在重要議事日程,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建立目標責任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自治區成立勞務輸出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全區勞務輸出工作。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市縣鄉村四級組織體系,切實做好勞務輸出的組織、培訓、信息服務和管理工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作為職能部門,要搞好勞務輸出規劃,加強督促檢查和考核工作。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加強協調,為勞務輸出提供優質服務。
要建立工作推進機制。從市、縣抽出1000名工作人員分配到全區189個鄉(鎮)幫助抓好勞務輸出。市、縣領導要建立聯系點,通過典型示范,推動勞務輸出。鄉(鎮)要調整三分之一的干部,專門從事勞務輸出,帶領農民找門路、闖市場,把勞務輸出的任務落實到人。同時,要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調動勞務輸出企業、勞務輸出中介機構和勞務輸出帶頭人的積極性,帶動更多的農村勞動力輸出就業。
(二)充分發揮駐外機構作用。自治區政府駐外辦事機構要轉變職能,把組織勞務輸出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加掛“寧夏勞務輸出辦事處”的牌子,隨時掌握所在省市的勞務市場需求情況,及時提供勞務信息,積極協調我區與外省區的勞務交流和協作,幫助我區勞務輸出人員解決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三)建立考核機制。要把勞務輸出作為考核各級黨政領導任期政績的重要內容,按照目標責任制,建立嚴格的考核機制。自治區勞務輸出工作領導小組要制定出具體的考核辦法,考核到市,驗收到戶。對超額完成目標任務的市,每超出1人,獎勵150元,主要用于獎勵組織勞務輸出的單位和個人;完不成輸出任務的,每少一人,從勞務輸出專項經費中扣除50元。對弄虛作假的,要嚴肅查處。屬于縣上的問題,縣(市)委書記、縣(市)長要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寫出書面檢查;屬于鄉(鎮)領導的問題,先免職,后追究責任;屬于具體工作人員的要調整工作崗位,給予紀律處分,情節惡劣的要開除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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