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水源工程建設的意見
2025-08-02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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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水源工程建設的意見(昆政發〔2010〕29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自去年8月以來,全市遭遇嚴重旱情,旱情的迅速擴大已威脅經濟社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水源工程建設的意見
(昆政發〔2010〕29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自去年8月以來,全市遭遇嚴重旱情,旱情的迅速擴大已威脅經濟社會發展。當前是抗旱救災的關鍵時刻,也是利用旱季有利條件開展各類水源工程建設的最佳時期。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中發〔2010〕1號)、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省市一系列會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廣泛動員,全力以赴,堅定不移地推進水源工程建設,以有效解決全市水資源時間、空間分布不均問題,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奠定基礎。現就加快全市水源工程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水源工程建設的重要意義
(一)水源工程嚴重不足,水資源供需矛盾突出。昆明地處金沙江、珠江和紅河三大流域的分水嶺地帶,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73.13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資源量為55.15億立方米,占水資源總量的75.4%;地下水資源量為17.98億立方米,占水資源總量的24.6%。截至2009年底,全市已建小(二)型以上水庫798座,水庫總庫容26.1億立方米,興利庫容14.4億立方米。由于水資源時空分布和蓄水工程分布不均,致使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率存在較大差異,全市水資源平均開發利用率僅為35%,北部五縣區水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率低于10%,均低于國際公認40%的合理開發利用水平,也低于我國北部地區50%的綜合開發利用率。由于水資源開發利用的不均衡,導致水資源未能充分利用,給城鄉安全有序供水帶來嚴重影響。
(二)洪旱災害頻發,抗御自然災害能力低。建國以來,通過持續不斷的水利建設,全市農村水利基礎設施有了較大改善,城鄉生產生活用水得到較好保障。但工程性缺水、水質性缺水仍是我市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由于水資源的時空分布不均,水利基礎設施薄弱,導致全市抵御洪澇、干旱等自然災害能力偏低,給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造成不利影響。這次遭遇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災,其發展速度之快,受害程度之深,涉及范圍之廣,也充分暴露出全市水資源工程建設嚴重滯后的現狀。
(三)加快水源工程建設,是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需要。水是生命之源、生活之本、生存之根、生物之靈、生態之魂。水利是農業的命脈,也是國民經濟重要的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是實現昆明科學發展和跨越式發展的重要支撐。當前,我市已進入快速發展的關鍵時期,加快水源工程建設,是不斷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糧食安全和飲水安全,加快推進城鎮化和工業化建設,實現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迫切需要。
二、水源工程建設的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完善水利發展思路,加強水利建設和管理,把以水源工程建設為主的水利工程作為水利工作的重要內容和首要任務。堅持城鄉統籌發展,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及保障城鄉生產生活用水安全為目標,按照“大中小水庫結合、大中小壩塘并舉、因地制宜”的原則,加強水源工程建設,增加水源工程密度,實現水源工程均衡布局,解決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合理帶來的供需矛盾,提高調控能力,增強抗災減災能力,降低洪旱災害損失。進一步強化水資源的節約、保護與開發利用,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撐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三、加強水源工程建設的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
(一)目標任務
1.水資源開發利用
堅持大中小型水庫一起上、大中小壩塘全民搞,做到全建設、全覆蓋。力爭到2015年,完成10件中型水庫、31件小(一)型水庫、19件小(二)型水庫及各類小型水源工程建設,使全市總庫容和調控水量達到30億立方米,可利用水量達到20億立方米,灌溉面積達到210萬畝,切實扭轉全市干旱缺水的局面,保證水資源的永續利用,實現可持續發展。
每個自然村建設一個不少于5000立方米的蓄水池;半山區農村基本實現每戶建設二個15-20立方米的小水窖,用于生產和生活,使當地人均日用水量達到50-100L/日,大小牲畜日均用水量達到15L/日。
具備修建水源工程的次末級支流基本得到開發利用,基本實現每平方公里耕地范圍內,均有不少于一件小型水源工程。
在條件適宜地區,建設地下雨洪蓄積工程,充分開發利用雨洪資源,增加蓄水,使我市山區、半山區缺水狀況得到有效緩解。
結合農村水環境、水生態建設和治防的需要,通過實施節水灌溉工程和調整用水結構,凈增有效灌溉面積10萬畝-15萬畝。
2.農村飲用水安全
到2010年末,解決中央規劃內23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完成應解決總量的72%;“十二五”期間解決40萬人飲水安全問題,農村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提高到90%以上;農村供水水源保證率不低于95%。
3.防洪與節水
“十二五”末期,大江大河重點防洪保護區基本達到規劃規定20-30年一遇的防洪標準;縣城防洪標準達到50年一遇,鄉鎮駐地防洪標準達到20年一遇。全市新增工程節水灌溉面積20萬畝,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5,自然降水利用率得到進一步提高。
(二)具體措施
1.加快重點骨干水源工程建設
2010年繼續加快尋甸縣木戛利水庫、安寧市王家灘水庫、祿勸縣大河邊、舊鐵廠水庫建設步伐,2013年相繼建成投入使用;開工建設祿勸縣戰備水庫、晉寧縣酸水塘水庫、宜良縣大平灘水庫、石林縣地下水庫、西山區明朗水庫、東川區水井山水庫、東川區團結渠工程建設,2012年底相繼建成投入使用;“十二五”期間要加快宜良縣海馬箐水庫等骨干水源工程的立項和建設。
2.充分利用雨洪資源,狠抓“五小”水利工程建設
大力發展“五小”水利工程(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壩、小泵站、小水渠),以解決區域水資源短缺問題;在有條件的地方大力發展沉式蓄水工程,廣泛發動群眾參與小型水源工程建設的積極性,促進“五小”水利工程建設全面展開。
3.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
加強區域水資源調配和綜合利用,積極開展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設,加強飲用水源保護,重點解決水污染和局部區域嚴重缺水問題。
4.突出抓好農田灌排工程建設
繼續實施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改造,提高渠系利用率,減少輸水損失,提高水利用系數,充分發揮灌區的整體效益。
5.大力發展節水農業,全面抓好節水灌溉工程建設
(1)繼續抓好大型灌區節水改造,降低水田灌溉用水定額,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數和水田灌溉保證率;(2)大力推廣和普及先進節水灌溉技術,降低投入成本,提高節水意識;(3)鼓勵農民應用先進的節水灌溉技術,引導和扶持發展節水農業,改變傳統的大水漫灌等嚴重浪費水資源的做法。
四、資金籌措政策
(一)建立穩定的水源工程建設投入機制
逐步建立以政府、農民、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多層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新機制,提高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投入的總體水平。
1.列入省市級的重點中小型公益性水源工程,市級、縣(市)區級投資安排原則:在總投資中扣除經營性投資和中央、省級補助投資,分三類地區明確市級、縣(市)區級的投資比例。一板塊的五華區、盤龍區、官渡區、西山區、安寧市和呈貢縣,市級補助50%,其余由縣(市)區自籌;二板塊的晉寧縣、宜良縣和石林縣,市級補助60%,其余由縣自籌;三板塊的北部五縣區,市級補助70%,其余由縣區自籌。
2.農村小型水源工程(15-20立方米小水池、小水窖)市級補助比例為:一板塊全部由縣(市)區、鄉鎮自籌和農戶投工投勞解決;二板塊按照每立方米蓄水市級以上補助60元/立方米,其余由縣(市)區、鄉鎮和農戶自籌解決;三板塊按照每立方米蓄水市級以上補助100元/立方米,其余由縣(市)區、鄉鎮自籌和農戶投工投勞解決。
3.小型水源工程(包括小型地下雨洪水蓄集工程、小壩塘、小泵站等)根據工程所處位置、當地的經濟發展狀況綜合考慮,依據不同板塊,市級以上補助(包括中央、省農業綜合開發、以工代賑、中低產田改造、扶貧、農村一事一議資金等)總投資的比例為:一板塊20%,二板塊40%,三板塊60%,縣級進行相應配套,不足部分發動農戶投工投勞。
(二)多渠道增加水源工程投入
1.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投入。抓住當前國家高度重視水利事業發展和加大扶持力度的機遇,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資金投入。切實做好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及立項申報等前期工作,積極爭取國家對我市大中型水源工程、大中型灌區、節水灌溉、中小型水庫除險加固、農村飲水工程和小型農田水利“民辦公助”項目建設的資金投入。
2.縣(市)區要進一步增加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財政資金投入。每年縣級預算安排的農業投入幅度要高于財政經常性支出的增長,小型水源工程建設資金投入幅度要高于農業投入的增長。
3.整合各類水利建設資金。按照“統一規劃、統籌安排、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負其責、各記其功”的原則,以小型水源工程建設規劃為依據,加強統籌協調,整合農業綜合開發、以工代賑、中低產田改造、扶貧、土地整理等用于農村小型水源建設的資金,最大限度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無論哪個部門、哪條渠道爭取到的涉水資金項目,在立項和建設過程中,都要符合農村水源工程總體規劃和流域規劃,具體實施前要充分征求水務部門意見,履行項目建設的相關程序。
4.充分調動群眾參與建設的積極性。嚴格遵循“群眾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決策、合理限額”的原則,通過政策引導、資金支持、組織協調和技術服務等方式,鼓勵和引導農民籌資投勞參與村內小型水利設施建設。
5.市級投資部分作為市投融資公司資產進行滾動發展。
6.鼓勵項目業主采取BT、BOT、TOT等模式籌集社會資金用于水源工程建設。
7.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工程建設,按照“誰投資、誰使用”的原則,通過出讓水利設施使用年限來籌集資金,開展水源工程建設。在有條件的區域可以按照水資源有償使用的原則,由使用單位提前支付水費作為工程建設資金來進行建設。
五、強化水源工程建設的保障措施
(一)做好宣傳發動
切實加強對水源工程建設的宣傳,讓群眾知道水源工程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群眾大興水源工程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支持、配合和積極參與水源工程建設。
(二)做好農村小型水源工程普查和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編制工作
1.繼續做好水源工程普查,編制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以水資源開發規劃來支撐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確保水源工程建設與水資源和水環境的承載能力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用水需求平衡相適應,與防洪總體要求相協調。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要作為今后安排水源工程項目的重要依據,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執行,不得隨意變更終止,確保規劃的嚴肅性。
2.各縣(市)區要加強對規劃編制工作的組織和協調,使以工代賑、農業綜合開發、科技推廣、退耕還林、土地開發整理、扶貧開發等規劃與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總體規劃相銜接,努力提高小型水源工程建設的科學性。
3.水源建設規劃要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特別是農民群眾、農村基層組織的意見,著力解決他們最關心、最迫切的問題。
(三)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加強審批與建設管理
1.認真做好項目前期工作,突出抓好項目儲備,做到儲備一批,開工一批,見效一批。市級財政2010-2011年安排1.6億元前期工作經費,主要用于全市“十二五”期間具有全局性、流域性和區域性的水利發展戰略規劃及前期工作,逐步形成滾動發展機制。各縣(市)區要按照出資比例,保證項目前期工作經費到位,確保中小型水源工程特別是小型水源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的扎實推進。
2.按照國家、省級的要求,市水務局要認真篩選一批技術經濟指標好、效益明顯、前期工作準備充分、地方積極性高的中小型水源工程項目,報市發改委同意后上報國家、省爭取審批立項。小(二)型以下的小型水源工程比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執行,由縣(市)區水務局審批。水源工程建設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合同管理制,積極推行代建制。“五小”水利工程項目可由村組織實施,也可組織農村能工巧匠組成骨干隊伍,培訓現場施工隊伍,本著自愿的原則,按照自建或互建的模式組織建設。
(四)強化協調配合,建立績效考核機制
1.建立各有關部門參加的水源工程建設聯席會議制度,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集中投入,加快建設步伐。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業、環保、國土、金融等部門要認真落實有關政策措施,積極主動做好相關工作,努力形成水源工程建設的強大合力。
2.將小型水源工程建設納入縣域經濟考核體系,由市委、市政府目督辦組織考評,同時將其作為考核地方領導班子政績的重要內容,實行年度工作考核獎懲,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六、切實做好2010年的水源工程建設工作
2010年3月完成小型水源工程普查,篩選出一批小型水源工程投入建設。各縣(市)區均要編制小型水源工程規劃,確保水源工程建設的前瞻性和科學性。小型水源工程普查規劃由縣級政府審批,并報市水務局、市發改委備案。2010年5月30日前,全市山區、半山區建設完成一批小水窖、小水池、小壩塘等“五小”水利工程,改善當地由于水資源分布不均衡造成的矛盾。2010年6月逐步開工一批小(一)型小型水源工程。各級各部門要廣泛動員,搶抓機遇,精心組織,加大投入,強化各項措施,迅速掀起水源工程建設新高潮。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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